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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维权明白书-府前花园物业违法收停车费如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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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8-19 2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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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2199yy 于 2016-8-19 21:11 编辑

万光府前花园小区业主进入小区已经开始收费,这其中有一些问题,请各位业主了解。
近期物业划定地面停车位,原想违法收取1800/年的出租费,在被业主们多方投诉后,实行了现在的按次收费方法。然而:
1、对业主车辆进出小区按次收费,不合法不合理。
《烟台市住宅小区(封闭式)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规定,业主在公共车位停车,按月收取服务费,室外每月50元;室内每月80元。外部来访车辆2小时以内不收费,超出2小时按次收费,小型车辆白天在室外为1/次,夜间为3/次,在室内白天为2/次,夜间为6/次。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和服务费,均由业主委员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暂不设立场地使用费,只收停车服务费。
由此可知,物业贴出的收费标准,违法了。按照烟台市规定,对于小区业主,每月收取停车管理费不得超过50元。物业此举属于混淆收费对象,对外部人和内部人一个标准,而这个标准本身又违法【对外来车辆,超出2小时按次收1元,绝对不是物业规定的每2小时收1元,停一个白天收5元】。之前物业给办的50/月出入卡,是符合规定的,但是现在却不给办理,原因应该是利益使然。我们可以算一下:即便只算晚上的停车费,是365天乘以3元/天=1095元;而按照烟台市规定一年只能收50/月乘以12个月=600元。各位业主可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网上投诉:搜索“胶东在线网上民声”,点击右侧“我要提问”,进行投诉。
(2)电话投诉:莱山区物价局:6891620             烟台市长热线:12345
烟台电视台《社会广角》6666000     山东电视台《生活帮》96005900
胶东在线网上民声一管到底记者热线:6690002、18660072702
2、物业高价出租地面公共区域停车位,违法。
物业说,想进小区,要么办临时卡,要么租地面车位。请各位业主知晓,物业出租地面公共区域车位,是违法行为。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烟台市相关规定,小区内公共道路及绿地等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物业无权把原本就属于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划成车位再高价出租给业主。
在此也请个别业主注意,作为个人,无权要求物业把地面公共区域的车位租给自己,要想租固定车位,只能租物业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地上后划定的成为,占用的是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
3、物业需公示以前收取的地面公共区域停车费去向。以后也需每年公示停车费去向。另外,去年物业违法将11号楼南面公共地面划成车位出租至今,所收租金用到哪里去了?
    《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入属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车位场地使用费的具体管理模式,由业主大会或者半数以上业主确定。停车场地的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实际支出在车位场地使用费中列支;业主大会成立前,支出比例或金额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核定。
4、依法收费,我们依法缴纳;违法收费,我们不接受。
如果物业是按照规定收费,业主们应该依法缴费。可是如果收费不合理,业主们也不会妥协。奉劝物业,收起捞钱的歪心思,把心思用在为业主服务上,依法收费。也想对业主们说,说到底是因为我们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维权举步维艰,请各位业主齐心协力,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我们自己就能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真正的管家来服务。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8-20 07:3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长期斗争,等到立法完善,业委会成立之时,就是物业老实做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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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8-20 07: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大家都很忙,没人愿意互相伤害,可是物业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违法,那就怨不得业主投诉。请各位业主平时保存好证据,以后遇到被侵权,也可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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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9-2 16: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就是这么回事,我们小区业主维权意识还不够高,大家应该联合起来反对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我们应该建立微信群或者QQ群把大家都联系起来,有问题大家一起齐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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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9-2 16: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依法收费,我们依法缴纳;违法收费,我们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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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6-9-15 21: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chenpeng123 发表于 2016-9-2 16:18
依法收费,我们依法缴纳;违法收费,我们不接受!!!!

莱山区万光府前花园小区物业真牛,去年违法把地面划出车位出租了,今年又想这么干,被业主举报后,改成按次收费。被举报后学精了,不张贴通告了,就在中秋节这两天,已经悄悄把公共车位几乎租出去了,地面上的车位全刷上了车牌号。违法收费的物业,你们真是聪明,祝你们中秋节全家死光!还有监管的住建局物业科,你们真是和物业公司狼狈为奸,业主举报了这么多次,你们要么是利益共同体,要么就是个笑话,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百姓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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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21: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chenpeng123 发表于 2016-9-2 16:17
就是这么回事,我们小区业主维权意识还不够高,大家应该联合起来反对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我们应该建 ...

莱山区万光府前花园小区物业无视住建局下达的整改要求,把小区道路和地面等划出车位高价出租了!业主们的不团结,让每年只需600元的停车管理费变成了1800元!大家如果都不让步,还是可以随便停,当然,回来晚了可能没地方,但是地上区域是所有业主共有的,确实不能租给某个人就成了他的私人车位,这是违法的。作为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地面是公用的,不是物业拿来牟利的工具。即便有业主为了方便,要求租一个固定车位,物业也无权把所有业主的公共区域出租给某个具体的个人。本来每年600元停车管理费,大家在地面停就行,现在可好,车还是那些车,现在物业把车位标上车牌号成了所谓的私人车位,每年收费变成了1800元!
我们要求:
1、把地面公共区域停车位的所谓私人车位整改,退钱给那些自以为租了私人车位的业主,停车管理费还是按照烟台市规定每年600元,而不是1800元!
2、对物业这种违法行为严厉处罚!一而再再而三的高额收费,利欲熏心!视法律与监管为无物!
3、请住建局联合物价局执法,务必管住万光府前花园小区的物业,他们实在是太无耻了!
4、我们广大业主是不会屈服的!我们将继续向媒体、向市长热线反映!直到把万光府前花园物业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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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4 08: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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