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12
发新话题   
打印

奥林峰情小区11、16、17号住宅楼有预售证了

奥林峰情小区11、16、17号住宅楼有预售证了

http://www.jiaodong.net/minsheng/system/2008/06/02/010262804.shtml
今天在胶东在线网站上看到
奥林峰情小区11、16、17号住宅楼有预售证了,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心情评论

TOP

支持啊
羡慕啊
着急啊

TOP

我靠,我还没凑齐钱呢

TOP

TOP

...............

...........

附件

QQ截图未命名.jpg (49.43 KB)

2008-6-4 19:55

QQ截图未命名.jpg

TOP

恭喜恭喜!    [em10]

TOP

18号楼啥时候能有呀?

TOP

我昨天去问了

TOP

TOP

根据规定,无预售许可的房屋不得对外销售。购房人(单位)在交付购房款(包括订金、首付款、按揭款)时,一定要向房地产开赴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该通知单共分为四联,一联由开发企业留存,二、三、四联给购房人(单位),由购房人(单位)持此三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否则,购房人(单位)可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购房人(单位)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如购房人(单位)不按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对其申办的权属登记一律不予受理。

TOP

 13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