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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本主题由 苏子 于 2008-5-18 23:16 设置高亮

国务院确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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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号是国难日,为了哀悼死难的人民,请把QQ隐身吧,让头像成为灰色,以此方式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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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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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苏子 于 2008-5-19 08:42 发表
19~21号是国难日,为了哀悼死难的人民,请把QQ隐身吧,让头像成为灰色,以此方式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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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哀悼在大地震中死难的同胞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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