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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烟台] 坚决支持并参与捐款 有胆敢贪污挪用捐款的枪毙

坚决支持并参与捐款 有胆敢贪污挪用捐款的枪毙

全国红十字会 慈善总会 民政部 受灾省(市) 烟台红十字会 烟台慈善总会等等诸多的团体、单位、个人,都在积极行动,未四川灾区捐款,敝人看着,也是热血沸腾,就觉得捐款、捐物都是应该的,因为我们这里是单位统一捐款,所以一直在等单位捐款的通知。今天上午,收到移动公司捐款的短信,随手就捐了。 除了单位统一的捐款,敝人还想私人再表示店意思,不是为了别的,就是想帮帮受灾的人们,哪怕只能帮上一点点,也是尽了力了。 但是,敝人一直在担心一件事,就是捐的款是否能真正地用在灾区的恢复与建设上。纵观历来的捐款,敝人参加的是在不少,打到当年的大水灾,小到地方的高速公路建设和村村通公路建设,敝人的捐款从来没小于300元,可是,事后了解到,敝人参与的捐款活动,就没有一起,没有被某些人私自挪用甚至贪污! 所以我气愤!所以我天真滴想:国家就不能出台个什么法律,规范一下捐款的使用?我个人的意见是:胆敢私自挪用、贪污救灾款项的,一律枪毙(新的死刑好像是药物死刑)! 说的有点过激,可是,敝人实在是对这样的人深恶痛绝!我认为,这些私自挪用、贪污救灾款项的,还能算是人么?他们还有良心么? 今天晚上,《同一首歌》要举行赈灾义演,我很支持。在这举国上下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的时刻,希望某些人,缩回你们伸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对灾区人民的心意的罪恶之手,拿出点良知来,堂堂正正滴做以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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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的 牛嚼牡丹 的帖子

双手加双脚赞同!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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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抗震救灾的钱都贪都要克扣的话,灾区死难的人民地下有知也不会放过这些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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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发这个国难财 大家都可以安点心 这钱不好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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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就揪出来几个典型,这时候了还想着贪污就真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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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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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的 金幼熙 的帖子

当年大水灾的事后,就有某地的灾区的政府部门,把救灾的专项款,不但没用于救灾,还挪区盖办公大楼,据说是一挪就是几百万,当年网上有报道的,我就是在网上看到的,才有印象的,不过具体事件的经过,现在已经记不得了。 [ 本帖最后由 牛嚼牡丹 于 2008-5-16 16: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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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杀杀天杀的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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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做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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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之前要千刀万剐,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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