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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互助] 关于栖霞老人事情的自己个人的一些看法.

关于栖霞老人事情的自己个人的一些看法.

       关于栖霞老人事情的自己个人的一些看法.....前期事情不说了.咱就说对方的情况.前期媒体也录制了说对方当事人聘请律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并且律师当时说.,会经过调查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并且有网友对辩护律师进行了语言上的不合适的措词和观点.....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想说几句公道话,

    律师仅限于委托人委托的事情进行 调查取证.进行减轻处罚或者无罪的辩解.当时媒体进行采访过程中,律师并没有完全了解情况,,所以在热心网友不明确的情况下.说人家辩护律师的行为是不妥的。...大家认为呢?事情归事情,,,感情归感情.....完全两会事......

    我们热心网友就老人在无助的情况下....仅限于老人减轻痛苦.为弱势群体和个人,.奉献一点公民的爱心.至于当事人双方的问题不是评论的主题.........,,但法律绝对不提倡在事情没有完全明了的情况下.做结论...当然.可能我们所有爱心网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此.对事情的真相所进行误导性的评论.这个也是所有爱心网友所需要注意的。..也就上说律师在没有完全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可以说不需要完全取证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对任何人进行评论.这样对当事人双方是不公平的。甚至有可能伤害到无辜的人..这样做就违背了热心网友的最衷爱心............

      当然现在热心网友都认为这个事情已经在个人感情上已经定性.但不是在法律范围所认可的.因为法律还没有完全出面定性事情的性质........至于性质.,我们期待法律为爱心网友一个说法吧......

       我个人观点.评论双方当事人的辩护人的行为欠妥/.因为我也很有可能(包括媒体)都将作为被告(侵权行为).在法庭上为自己的行为做减轻处罚或者无罪的辩解.......这个不是玩笑.是事实如此.法律不是儿戏.......

       在这里我想说明:我绿叶代表的爱心网友.,有可能作为被告在不远的将来站在被告席上...我会聘请律师为我所代表的爱心网友进行减轻处罚或者无罪的辩解..希望有看到帖子的律师,在此情况下.为爱心网友进行义务辩护~谢谢........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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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有律师辩护,很多事情并不会轻易就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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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一个 守信用的人...我能做到的。.我已经做了...我守信我的承诺了。.......再怎么发展.....XX.X...我尽力了...............我还是那句话.....我用我本人包括爱心网友的名义(前提没有商量):事情归事情.感情归感情:.爱心无限......从1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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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什么是主体....我知道我没有对象.......................我在想.我没有经过捐献网友的同意做的事情.大家回同意意见吗? 还有啊。.....我真的............是不是道歉就完事了?....万一要我住几年。...我家有高龄老母啊..........我不是怕哈.....我是担心...........我不说了。.....心里乱.... [e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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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告你什么呀?你要能进去住几年,我从此不捐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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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苍海洛迦 于 2008-5-10 21:57 发表 具体告你什么呀?你要能进去住几年,我从此不捐款了

我不知道.....我知道是说我侵权了/......几年我不知道,,,就担心的这个啊.........你捐款不捐款是你的事情。....万一...我有事情.....你是捐款人哈。..你有责任......你说说你的名字.电话.工作单位.家庭情况.和个人情况??怎么联系你?你在给我作证???????谢谢你啊.....你上 大好人..爱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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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算我一个,妈的黑的能变成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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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告你的理由是什么?侵权?你侵了谁的权了?我没看明白啊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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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忽悠 于 2008-5-10 22:01 发表 被告算我一个,妈的黑的能变成白的?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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