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栖霞老人事情的自己个人的一些看法.....前期事情不说了.咱就说对方的情况.前期媒体也录制了说对方当事人聘请律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并且律师当时说.,会经过调查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并且有网友对辩护律师进行了语言上的不合适的措词和观点.....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想说几句公道话,
律师仅限于委托人委托的事情进行 调查取证.进行减轻处罚或者无罪的辩解.当时媒体进行采访过程中,律师并没有完全了解情况,,所以在热心网友不明确的情况下.说人家辩护律师的行为是不妥的。...大家认为呢?事情归事情,,,感情归感情.....完全两会事......
我们热心网友就老人在无助的情况下....仅限于老人减轻痛苦.为弱势群体和个人,.奉献一点公民的爱心.至于当事人双方的问题不是评论的主题.........,,但法律绝对不提倡在事情没有完全明了的情况下.做结论...当然.可能我们所有爱心网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此.对事情的真相所进行误导性的评论.这个也是所有爱心网友所需要注意的。..也就上说律师在没有完全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可以说不需要完全取证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对任何人进行评论.这样对当事人双方是不公平的。甚至有可能伤害到无辜的人..这样做就违背了热心网友的最衷爱心............
当然现在热心网友都认为这个事情已经在个人感情上已经定性.但不是在法律范围所认可的.因为法律还没有完全出面定性事情的性质........至于性质.,我们期待法律为爱心网友一个说法吧......
我个人观点.评论双方当事人的辩护人的行为欠妥/.因为我也很有可能(包括媒体)都将作为被告(侵权行为).在法庭上为自己的行为做减轻处罚或者无罪的辩解.......这个不是玩笑.是事实如此.法律不是儿戏.......
在这里我想说明:我绿叶代表的爱心网友.,有可能作为被告在不远的将来站在被告席上...我会聘请律师为我所代表的爱心网友进行减轻处罚或者无罪的辩解..希望有看到帖子的律师,在此情况下.为爱心网友进行义务辩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