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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买二手房的问题!!

急!!买二手房的问题!!

请问下我打算买套房子,中介给介绍的签了份合同交5000诚意金,指交部分钱这样代表你想买这个房哪么中介就不能带人再去看这个房,一旦谈成这部分钱就转为购房钱,可最后价钱谈好之后发现这是砖混房当时他说的是框架房而且合同上也写的是框架房,所以我就不认可这个价钱了,但中介不愿意说他们当时失误没确认好这个房子的性质,但是价钱不能让要么不买就退给我诚意金,所以我想问下他们这属不属于违约?欺骗消费者啊 ?
谢谢,请各位帮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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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那5000元退给你还等什么。要是碰上黑中介翻脸那钱要是拿回来也会气个半死的。见好就收吧,以后买房要慎重。譬如你事先约定,定金如果交易成功自动转成房款,因卖方或中介原因不能成交退还定金并有赔偿条款才行。签合同之类的东西一定要考虑周全,否则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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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在实践中,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订金的情况很普遍,买方应当特别留意。中介公司收到买家的定金后,往往会开具以下格式收据:“今收到买家某某多少意向金。如果业主同意以某价格卖房,该意向金转为定金”。这种定金支付方式就对买家极为不利: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遇到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继续履行定金协议的情况,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
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此类纠纷较为常见。为避免纠纷发生,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应当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据理力争,明确在定金中写明“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卖方应返还定金”,这样将更为有利。

所以说现在尤其在买二手房上面中介会有很多的法律陷阱,大华律盟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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