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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学生兼职遇到法律问题

请教!大学生兼职遇到法律问题

我的学生是一名大学生,应聘到某小学兼职。用人单位要求签2年合同,但是还需缴纳一定保证金(也可叫做押金)以防学生违约,即无法兼完两年。请问,这样合法么?如果此种做法不对,那么作为这名大学生应该怎么维权?劳驾各位,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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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保证金的做法是违法的,也违反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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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
  根据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兼职员工即非全日制员工,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其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其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其收取财物。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将违法收取的财物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如果收取押金等财物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其他损害的,用人单位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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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要记住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如没有签订的话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积累能证明你在此兼职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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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两位啦。我会提醒她考虑周全再决定的,再次感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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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这么快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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