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行的言行中,我可以得出这些结论:
招行的服务态度好,只是做在表面。有冲突的时候,招行自己的利益总是大于用户的利益。
招行的信用卡很不可靠,因为招行内部职员告诉我们,信用卡签名基本上是摆设。这相当于,如果有人伪造了信用卡并且成功刷卡,会被招行认定是持卡人自己刷的。
消费单上签名不是持卡人,招行也会逼迫和威胁持卡人买单。
信用卡没丢都可能被他人冒用,并且招行会把责任推到持卡人以及他们的特约商户,让持卡人自己去和特约商户交涉。
信用卡没丢都可能被他人冒用,在案件没有水落石出的情况下,招行会持续逼迫和威胁持卡人买单。
信用卡没丢,但你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证明信用卡在案发时在你的手上,以招行的逻辑。一个推论:招行永远有理由相信你把卡借给了别人去消费,而后又把卡归还给你。
招行实行的是有罪推定。持卡人要自己证明信用卡没丢,也没借给亲朋好友(以招行的逻辑,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且消费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的,也不是自己的亲朋好友的。要证明这些,招行会建议你到案发地报警。
一旦发生这种纠纷,招行会第一时间在你的信用卡上扣钱,如果不能全额扣到,那全部余额会被先行扣掉。我的被扣掉了300多。如果你的信用卡有关联卡,可以想象招行也会对它感兴趣的。
招行会店大欺客,2,3000元的信用卡欺诈案,招行会试图增加持卡人追索的成本,令绝大多数人放弃追索。这些成本包括:1,要求你到案发地报案,来回路费,住宿费,误工费。2,如果你起诉,不管胜诉败诉,你的钱都会损失掉,除非你不请律师还能胜诉。3,直接电话威胁你,给你增加心里负担,威胁包括:让你到公安局还款、停止你银行的所有经济往来、上全国信用纪录黑名单等等,不厌其烦地电话骚扰你,让你每日身心俱疲,肝火旺盛。4,心里成本,你要是纠缠着这件事不放,你可能要搭上很长一段时间的轻松愉快的生活。5,造成事实。如果你的信用卡里恰好有钱,那招行会第一时间将其划走,造成你经济损失的事实,然后招行会将你推到案发地派出所了事,我的钱招行还没扣全,就已经这样做了。
招行内部协调不善,很可能官僚习气已经比较严重。部门之间“独立”到令人不可思议的程度。
在处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中,招行会不断地让你感觉到你是个诈骗犯。
在案件没有双方认可的结论前,招行会“内部结案”。之后,内部把责任推到催款部门“停卡部”,外部会把责任推到受害人及案发地派出所。
2007年4月13日,招行来电,是“停卡部”另一位小姐,这位小姐声音还算和善,但语气更加咄咄逼人:
招行小姐问:你们拖欠的款项怎么还不还?如果再拖的话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我答:我不认为这是拖欠的款项,现在这件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你们不是帮我们报警了吗?
招行:你要是再这样恶意拖欠的话,我们会起诉你。
我:那好啊。
招行:到时我们会请公安部门调查这件事,会调监控录像,会认出刷卡人。你借卡片给别人也能认出来。
我:(又开始火冒三丈)你怎么认定卡片是我借的?
招行:如果不是你借的怎么可能刷卡成功?
我:小姐,我觉得你们是在恶意假设,我之前已经把整个过程跟你们非常详细地说明了,这是一起信用卡伪造事件,你们都有电话记录,但根据你的问话,我感觉你根本不了解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你了解吗?
招行:我是不太了结,但是有前一级的备注。我也可以认为你恶意拖欠,如果你没有把卡借给别人,为什么你不去西安报警?
我:为什么不去报警?我在案发后第四天就在宁波当地报警了,小姐你知道去西安报警飞机票要多少钱吗?如果坐火车你知道要用多长时间吗?
招行:。。。(长时间的沉默,起码有7,8秒钟)
招行:那我找个了解情况的人打电话给你。
2007年4月15日,招行再次打来电话,依然威胁催款,这一次招行的骚扰坚定了我采取行动的决心。
2007年4月17日,感觉心理不踏实,我的律师总是说你不用去西安报案,那不是你的义务。但我还是担心我们没去西安报案会被招行当作一个攻击点。也担心在网上发贴被网友们质疑。为了不让人认为我们心虚,我还是希望能在西安报个警。跟律师说,我在西安有一个同学,要不让他替我报案试试?律师说,不用。但你要是想报也可以。晚上跟西安的朋友通了电话,朋友很爽快的答应下来。
2007年4月18日,朋友请假帮我去西安报案,负责接待的警官听了案情,埋怨朋友的条理不像律师那么清晰条例,不予立案,给出三个理由:一、你们已经在宁波报过案了,又跑来西安重复报案,增加我们的工作量。二、你们没有证据证明不是你们自己去消费的(怎么听起来那么熟悉?)。三、这种案子你们去找银监会。晚上朋友打电话告诉我情况,我问,你有没有提到那个娱乐城的名字?朋友说提了,我说,噢。。。
2007年4月19日,朋友再请假帮我去报案,希望找到另一位警官接待立案。不巧还是昨天那位,一顿东指西,西指北之后,朋友被发送给另一位警官。把打印的案情敬上,上面还有朋友用红笔划出的招行要求我们去西安报案的字句。那位警官让下午再来。下午再去,答复跟昨天一样。一、重复立案。二、去找银监会。朋友被打发出门,报警失败。
2007年4月20日,致电招行调扣部,询问招行替我们报警进行的怎么样了,调扣部小姐说不知道此事。通知她我们去西安报过警了,但是西安警方不予受理。招行说这事儿已经归后续部门管了,她也做不了什么,但如果后续部门需要调查此案的来龙去脉,她可以帮我说明。我问,你们后续部门一点都不清楚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吗?她说,我们部门间都是独立的。我问那是不是对他们来说,我只是是被简单地当成一个恶意拖款的用户?她答,是的。再问,是吗?小姐很肯定,是的。我说那等于整天催款威胁的那些人,都完全不清楚这个案子的背景了?她说,这个你要跟他们说,说你这个案子是经过我们调扣部门的。我说他们连这个也不知道吗?她说他们的系统是自动的,你超时不还款,他们就会催款,我以前建议你先还款就是为了你不被他们打扰。我说,问题是一般正常人都不会去还吧?又不是我们借的款。没有借,何来还?小姐说,现在有一个全国的信用记录,你要是不还钱,会有很多损失的。我说那现在你们招行已经结案了,西安警方也不受理,我还能做什么?小姐说,先还钱,也可以再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
先还钱。。。先还钱。。。
这样我就可以不被招行天天骚扰了,银行就可以彻底了结一椿“落催”案了,我女友的“信用”也少可以受一些损失了。真是皆大欢喜呀!
可是,正义在哪里?现在招行就不管我们了,警方也不管,我还了钱,他们就能管我了?我还钱了,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我默认借过这笔钱,那再去打官司有好结果吗?不还,那我女友的全国信用记录就会受到影响,会在黑名单上越来越黑,万一诉讼失败后还得支付利滚利的滞纳金。我们老百姓怎么这么可怜?!
最终我们决定站出来为自己讨个公道,也为遭遇类似事件的小老百姓提供一个真实的案例参考。今天我们把整个事件发布在网络上,随后我们会递交律师函给招商银行,如果招行在期限内不予理睬,我们将正式起诉招行。我们会把整个后续的事件都在网络上纪录下来,供世人参考评说。我们的目的:一、避免那两千多的莫须有消费,摘掉招行话里话外扣给我们的“经济诈骗”的帽子。二、让大家看看小草民告大企业会经历怎样的困难,为后来的人提供参考。三、希望通过此事让招行意识到自己存在的服务缺陷,从本质上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停留在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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