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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临汾公安: 让你有脾气,摘了你的脾!

本主题由 三字经 于 2007-12-29 17:00 移动

[转贴]临汾公安: 让你有脾气,摘了你的脾!

中国青年报报道:2007年12月18日上午11时,河南舞阳农民郝金安,拖着少了脾脏的衰老身躯,离开了被错关10年的监狱.

    1998年1月24日晚8时,4名自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台头镇派出所的警察把他带走。那时他是当地一家煤矿的工人。一个同样来自舞阳的矿工刘茵和被害,他成为首要怀疑对象。不仅如此,在他租住的房间里还找出与现场脚印吻合的一双皮鞋,外加一件血衣。

    在郝金安的自述里,他这样辩解:鞋子是花20块钱从老乡牛某、杨某那里买来的,血衣也是他们留下的。

    在检察机关一份时间为1998年8月5日的讯问笔录里,有着同样的说辞。其中,郝金安还提出牛、杨二人为真凶的怀疑,并赌咒称如果说谎“就把我杀掉”。

    但这一辩词并没有被乡宁警方以及后来的临汾市检察院和法院采纳。郝金安语气急促地回忆说,那些警察甚至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在一间平房里,他先是被扒光了衣服,接着受到皮鞋的踢踹和警棍的抽打。曾经昏过去醒来,发现身边多了盆冷水。直至天亮时,这位已经无法站立的疑犯终于承认罪名,殴打这才停止。

   但他的苦痛并未因此结束。10天内,他浑身带伤躺在看守所里。随后,被送到医院做了一个手术,左腹留下一条一掌宽的伤疤。他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手术,直到几天前,他才从109医院的医生口中,得知自己少了一个脾脏。这家医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自己虽然并未研究过郝金安的病例,但根据常识判断,摘除脾脏大多因打伤所致。

   两年之后的年底,他便因涉嫌抢劫杀人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临汾分院提起公诉。尽管郝金安在法庭上表示:“我是冤枉的。”但最终山西省临汾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郝金安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直至去年,河南省宜阳警方逮捕了牛某。经过侦查,乡宁县公安局确认,刘茵和一案的真凶是牛某等4人,而非郝金安。

    他并不健谈,只是记者问什么答什么。“我被关了快10年,得花好几天才能说清楚脑子里想的是啥。”这个老实人有些木讷地说。

    据身边人形容,如果有陌生人问话,他的眼睛会突然睁大,脸色也变得很差。晚上睡觉有时会莫名惊醒,“似乎时刻处于恐惧之中”。

     而他妻子的双眼也由于为弟弟流泪过度而导致青光眼,花掉了3000元手术费。

    最终他们寄希望于媒体。12月中旬,河南一家报纸连续两天报道此事。很快,律师李万忠的电话称山西方面希望家属能够尽快赴晋解决问题。目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于明年1月10日,对郝金安一案开庭再审。

    这位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用“悲哀”和“沉重”来形容自己得知此事后的心情,他也因此志愿免费为其代理案件。在他看来,郝金安一案中,“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粗糙,以审代侦,以刑代侦,而法院和检察院都未能严格把关,最后连死刑复核关也轻易闯了过去。”

    “四重纠错关卡,如果有任何一个关卡把住了,郝金安的悲剧就不会出现。”这位律师语调沉重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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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摘了脾脏的农民郝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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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没有那些道貌岸然的君子们跳出来说:我们国家的法制还是健全的,我们的当和ZF还是为老百姓做主的。只是部分人不好,是他的命太背。他还是要感谢当和ZF给他申了冤的。。。。。谁敢这么说我CAO他妈,并祝福他家所以人都摊上这样的事。。。。咱们论坛还是很有部分这样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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