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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活动回顾] 强奸女青年勒死抛尸 罪犯丁家奎上午在汕被执行死刑

本主题由 杯酒醉红颜 于 2007-12-19 22:55 下沉

强奸女青年勒死抛尸 罪犯丁家奎上午在汕被执行死刑

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宿华文报道:今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宗严重刑事案件进行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强奸罪犯丁家奎在终审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抢劫罪犯杨洪斌以及毛兴宽等3名被告人则被汕头中院一审分别判处死缓和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罪犯丁家奎现年35岁,是河南省邓州市人。2006年1月2日晚12时许,女青年赵某在国道324线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凤路口雇乘丁家奎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前往其务工的莲下镇莲东路某美容美发室。丁家奎将赵某载至莲下镇莲凤路上村马肚片田地路段让其下车认路时,萌发奸淫邪念,遂将她推到路边的田地中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后因担心赵某报案,丁家奎残忍地用腰带套住赵某颈部将其勒死,随后抛尸于杀人现场附近的排水沟,并拿走赵某的诺基亚8310型手机。汕头中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丁家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6年3月28日晚9时许,云南籍男青年杨洪斌伙同毛兴宽、刘小飞窜至汕头市区殡仪馆前土路,对路经该处的被害人王某实施抢劫,因王某反抗,杨洪斌持水果刀刺伤其左大腿、左臀部等处,后抢走其自行车逃离现场。杨洪斌等逃回出租屋后,将劫得的自行车交给被告人张祥销赃,得款人民币20多元。被害人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外,杨洪斌、毛兴宽、张祥还伙同他人持刀抢劫拦路作案两宗。汕头中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罪犯杨洪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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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sohu上,好像是贵州的,老师诱骗初中学生去卖初夜,日,真是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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