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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口南山5号地"买房子的朋友都来跟贴了

本主题由 ythouse 于 2008-2-22 15:03 移动

在"龙口南山5号地"买房子的朋友都来跟贴了

金秋的季节我来到龙口,在南山我看到漂亮的沙滩,和正在拔地而起的楼群,看到这样好的环境我就毫不犹豫的买了楼,这样我就在龙口南山又有了新的家园,在5号地买楼的朋友是不是也是我这样的兴奋呢?希望大家能到这里来交流5号地的信息,好让我这在外地的朋友及时知道楼盘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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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加保温层,我们5号地的楼通知要加面积,听代理说有的多的加了11平米,我加了2.6平米.超过总面积的3%了.其他地方的业主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吗?有什么信息大家多联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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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代理今天刚把在南山盖完章的合同拿来,面积增加2平米多,太阳能改成热水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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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还是铝合金的,单元门是可对讲大门,入户门是钢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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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看到5号地帖子的朋友来回贴,这样大家都互相交流信息,好让我们这些远在外地的都及时知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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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房子,约定2005年底交付使用。可交房时,房产公司与物业公司一唱一和,要求王先生预先交纳3年的物业费,王先生将房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以开发公司逾期交房为由,判决开发公司承担违约金两万余元。   2004年6月,王先生看好了市区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和开发商订立了买卖合同,约定2005年12月20日交付房屋,逾期开发公司日承担房款价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2005年12月底,王先生到开发商处拿钥匙,得到通知,他必须先交纳3年的物业费用。王先生找到有关部门协调,经过各方努力,一年半之后,王先生住进新房,交纳了物业费。事后,王先生以开发公司逾期交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公司支付违约金合计三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房产开发公司应根据合同向王先生交付房产,物业公司因王先生不支付物业管理费而拒绝交付房屋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原被告之间的合约。开发公司单方委托物业公司履行交房义务,此法律后果应由开发公司承担,物业公司拒绝交付房屋应视为开发公司拒付行为,因此应当由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鉴于开发公司以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答辩意见,法院认为,王先生提出的违约金明显高于其实际损失。结合王先生实际的租金损失,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公司承担违约金20555元。
  律师观点:本案关键在于开发商提出的交付房产的附加条件是否合理。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但王先生起诉金额过高,开发公司有权利提出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 张焕东·

也就是说:以后交房的时候  我们不一定要先交物业费,如果他们再要求我们先交物业费,我们就可以先不领钥匙,如果我们不领钥匙就算开发商违约,而没交付我们的房子!  大家以后一定要小心啦   我前几天刚买的房子 交房的时候就是先交半年的物业费,再领钥匙!  我还没看房子呢    我怎么就要先交物业费呢???  所以这就是个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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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地业主

终于找到归属了,我也在5号地买的房子,36号楼二楼2620,感觉很贵,我最关心的是五证,听我们代理说只办好了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证,其它的还没有,心里一直悬着。
听代理说该房由三宇和记、南山集团共同开发,南山集团是大股东,希望如此。
另外,我是济南的,楼上的是哪里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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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太守A-105(610931872) 15:3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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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的,代理是浩宇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我是D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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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3号楼,2400/平,二楼,十一买的,买的早的还要便宜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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