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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没有房子的集体户口的人就不可以生孩子吗?

难道没有房子的集体户口的人就不可以生孩子吗?

我是晚婚晚育,准备生第一个孩子。今年博士毕业后工作找在了中科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但是因为单位处于筹建阶段,所以把职工的户口放在了南大街人才服务中心,属于集体户口。去领准生证的时候,人才服务中心说是集体户口不能办理,而单位说生育是个人的权力,想生孩子自己可以买房子自立户口,现在单位还没有建成不能办理生育服务。可我们单位的男同事可以拿到户口去开生育证明,女职工却不能在人才服务中心拿到户口,所以不能生孩子。我目前没有经济实力马上买房子而自立户口,难道因为是集体户口而不能生育,是法律吗?现在怀孕已经两个月了,可准生证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该怎么办,去找谁能解决这个问题。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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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给单位沟通了一下,她说因为在筹建(何时建好,不知道),目前没有计划生育这项服务,所以我怀孕是没有计划的,建议拿掉,说很多人四十岁还能生孩子的。我很气愤,我真的就办不出来准生证了吗,真的是因为集体户口而不能生孩子吗?烟台是这样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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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LZ这样说来,好像还有点复杂了。
在网上检索了下这方面的资料,似乎是个普遍性的问题。但确实没有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仅从规范层面看,服务中心的做法应是欠缺依据的。但是否能够诉讼,还要另当别论。
另外,是不是可以考虑迁移户口,以绕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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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回你户口所在地开准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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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用准生证生出的孩子以后就没有户口了??听这种事情真让人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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