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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请教百灵律师

有问题请教百灵律师

我一年前在开发区买了一个期房,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到现在这个楼也没有开工。我了解到,现在这家公司的这个项目还没有一证,请问,想我这种请况,如何维权?我能不能要求他们双倍返还首付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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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你最多只能诉求对方支付你首付款的银行利息~~~~以后买房可要看好了对方是不是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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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
那么,作为受害方无权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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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陆一剑 于 2007-11-2 16:08 发表
无效合同?
那么,作为受害方无权索赔吗?
现没有支持的法律依据,但实际损失如现在房价增值部分很难界定,操作上很难~~~只能吃哑巴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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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有很多的漏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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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fxiaoxiao 于 2007-11-5 14:08 发表
中国法律有很多的漏洞的
不是漏洞而是老百姓不懂法,最多只能说房产销售主管部门没有监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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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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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买天地海景的房子,开发商在出售的时候已经明确告知了手续不全,做为买受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所以不适用上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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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可以卖楼花???没有开始建,还能办下房屋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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