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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10-7 02:21 只看该作者
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家请看下文件,摘取其中部分文稿,文化路小学是不是和我们的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教育做对!? (二)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严格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
要继续加强对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对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现有改制学校,凡没有做到“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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