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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援助

本主题由 倚门待花开 于 2007-10-5 22:38 设置高亮

什么是法律援助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费用的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是指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实施法律援助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援人,是指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县或持有本县暂住证。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当事人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一)刑事诉讼;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

  (三)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

  (四)因公受伤害请求补偿、赔偿和医疗费;

  (五)请求国家赔偿;

  (六)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该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法律援助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申请人向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

  (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代理;

  (五)仲裁代理;

  (六)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七)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证或者暂住证;

  (二)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三)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的证明、证据材料;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及时确定法律援助人员,并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援人享有哪些权利?

  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受援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

[ 本帖最后由 倚门待花开 于 2008-1-2 21: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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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网友希望 我们斑竹能够提供法律援助,我把法律援助的规定贴出来,大家自己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同时告诉大家申请的方式,

     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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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法律援助是好事,只是按照规定是要司法局批的。
司法局批不了也没有关系,到论坛上也行啊,大家还都是很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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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从浙江来的律师吧.怎么引用的解释还是浙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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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呵呵。。。。。楼主是闲的没事练习打字啊???随便翻翻书本找到一个名词解释就抄上来啦??呵呵。。。。。。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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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还是谢谢斑竹给我的帮助哦!!呵呵。。。。不过我的事情还是没搞定啊,后天要去派出所 了!!长怎么大,除了从济南上学回来去派出所迁户口,我就没去玩过,,,,唉!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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