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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互助] 40、50、70年后,国家能让我们剩下什么,我们还有什么。

40、50、70年后,国家能让我们剩下什么,我们还有什么。

几十年后的猜想:


    国家作为全国最大的土地开发上,并且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虽然《物权法》明确了承认了所有权,但这仅是405070年内的情况,等到时间过了,规定你可以续约,但是国家并没有放弃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况且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再挂牌出让所获得的收益远比现有业主再续几十年的土地使用费多得多。
  
    何况,几十年后,现有住宅早已经落后于周边建筑,影响市容市貌,政府更有理由和借口收回,顶多给一点拆迁安置补偿费,甚至一点也不给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毕竟产权到期。


    续费肯定是有的,应该为极少数,以安定民心。但大部分都回拆迁,甚至在试用期内就需要搬迁,毕竟现在的建筑,没有敢说五十年不落后的。尽管很多还百年的豪宅在吹百年不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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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深度的贴子都没有人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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