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12
发新话题   
打印

又问煤暖投资事情(请教大律师们)

又问煤暖投资事情(请教大律师们)

原来烟台市有规2004年7月1日后开工的项目不额外收取煤暖投资,刚有得知物价局的补充规定
http://wjj.yantai.gov.cn/index_s ... JJSFGL&id=82551
关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标
的补充规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问题的意见》(烟政发[2004]86号),现就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规定:
            三、旧城区住宅供热用户指2004年6月30日前己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开发项目。2004年7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开发项目,开发或供热企业不得在住宅房屋销售价格之外,单独收取涉及供热、供气的任何费用。
   四、本补充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供热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安装分户控制系统,并协议收取城市供暖配套费每平方米97元的,要尽快与用户办理结算手续。
    五、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以烟政发[2004]86号文为准。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配套费  标准  补充规定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烟台市物价局               2006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咨询电话:6244375或12358

打物价局的电话询问答复是看合同有没有约定,
当初不知道出台了上述规定,稀里糊涂得和开发商签定了交纳煤暖投资的补充合同
物价的说是奸商钻了政策的空子,他们也管不了,建设局也不管
既然2004年规定已出台,奸商不遵照规定给我们签的合同是否视为无效
物价局的人又说:2006年12月20日(也就是补充规定出台日)以后签订合同的给退,以前的不管
可笑之极,以前的规定就没有用了吗?
我们签定的不平等合同能不能通过法院起诉奸商,争取老百姓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呢
有哪位大律师可以接我们的诉状
能给我们解释一下吗

TOP

真想知道咋办 ?哪位有主意告诉一声!谢谢了!

TOP

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
烟台市的规定仅仅具有参考价值,并不是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

TOP

强烈质疑百灵律师事务所的解答!!!!

你说的“烟台市的规定仅仅具有参考价值,并不是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

按你说的,只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才是必须执行的,其它的政府规定都不具有强制性,仅供参考???

比如某市规定:摩托车不允许在市区内行使。
于是市民理解为:仅供参考,照骑不误!!!
交警抓到骑摩托车的人也没辙:人家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该市的规定仅供参考!!!

如此看来,除了我国《立法法》中规定的“全国人大、国务院可以制定法律或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外,其它地方政府的一切规定都只是参考文件,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不执行了????

既然打着律师事务所的旗号,就不要作出如此业余的解释,丢人事小,砸牌子事大呀!

    就本案例,房产开发商在明知物价局相关规定(04年已下发的86号文)的情况下,刻意欺瞒,属于合同欺诈,该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上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和第61条的规定,基于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TOP

同意楼上的观点!!

希望大家有此情况的要团结起来,一起想开发商讨要我们的血汗钱,我们现在提倡建设和谐社会难道就是这样的吗?我们烟台政府难道就是这么糊弄人的啊!!!不行的话我们大家就集体上访!!!!我QQ312554811,欢迎大家和我联系!

TOP

还我投资款

我的合同里可没有什么煤暖投资的约定,投资款有希望退回来吗?

TOP

听说有人要回来了,大家一起找物价局啊

TOP

我查了一下,我的购房合同里没有写明,可是另外有一份关于煤暖投资的协议,不知道这样的该怎么 办呀,

TOP

我买的是电厂职工转让房,可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电厂职工不用付煤气入户费,听说是电厂统一支付了。可开发商隐瞒了这一情况,让我签了一份同意交煤气入户费的补从协议,我要付。你们有没有相同情况的?我真的付了,开发商岂不是收两次入户费了?!
      谁告诉我该怎么办? 开发商是不是违规收费?  
      先谢了

TOP

支持四楼的观点,联合起来!

TOP

 12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