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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指点,偶有些想知道.

请教指点,偶有些想知道.

我这几阵子打算在福海阳光花园那买房,可等到交押金以后才知道是期房得2008年下半年这个时候交房,而且必须十五日内全额交清(没有优惠政策)或按揭贷款买房.可什么也没看到啊,就有个模型摆在那,楼房还提前叫交警大队内部团购了好的楼层,没开盘前交过2000元的排号费(排第几之后就可以等到开盘前几位选好之后自个再选),就指望能选个好房,当时问售楼小姐,同情也不告诉我具体这楼什么时候竣工,好话说尽让我买她那的房,我就怕失去好的机会交了.对买房没经验的我来说,我就是想知道开盘当日交的共10000的订金(后补交8000元),不想签合同买房(因为时间太长了,怕有变故什么的).能要回来吗?那地基都没个影,担心那么多的钱投出去没个着落,只想大家帮帮我指点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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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 11:36: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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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太担心,现在的房地产就这么个状况。不过你还是应该注意一下预售许可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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