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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份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房合同,总房价42万,交了10000预付款,售楼人员讲开发商规定至少付5万元预付款才能签订合同,但应为我第二天出差,当天又快下班啦,最后达成协议先交10000元,在合同上签字,次日由家人补齐5万元后合同生效,回家后家里人坚持不同意购房,不给与财力支持,我与签订合同三天后通知开发商退房,售楼人员在签订合同时还告诉我等我一周内付齐首付款再去公证合同,我不太懂法,自认为合同应该在公证后生效,但售楼人员告诉我合同已经生效,我需要退房必须负违约金,合同约定退房时必须经开发商同意,并支付总房价的3%的违约金,第二次联系后开发商以格种理由不给我看合同,至今我也没见过我签订过后的合同,今天开发商通知我去办理退房手续,并提出要我交齐违约金1.2万元左右,我认为签约后我目前还没去,请各位帮我出出主意吧,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坚持一直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开发商会起诉我吗???我该如何办才能少损失一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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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图阁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