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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今日花园的业主吗?

本主题由 ythouse 于 2007-10-15 11:06 移动
哎呀。房子是我自己买的,我有国家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合法的!为什么还要听物业的,包晾台还要到他们指定的公司来做哪?据说包一个晾台物也能提300多,自己选的公司包还不行,有着300多咱们干点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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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一塌糊涂就知道钱,门口车停的乱七八糟的,把路都堵死了!进个车,偏偏就堵在大门口办理手续,别的车都不能进出!出来的时候也不检查车上装的是什么,就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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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价格问题,走廊和玻璃也不用一天一扫一天一擦我们都有电梯,可以减少一下清扫人员的工作量,这样我们的物业价格是不是也可以降下一点呀!这个1.30元一平方价格和我们得到的服务不成正比,是不是该一起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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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口收纸背的,据说还得交给物业钱,才能进去收!没觉得去收的总是那么三个人吗?物业黑!居民哭!天下哪里有公德!你说那些收纸背的都容易吗?钱钱钱钱钱,苦苦苦苦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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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以对管理服务提出异议为由要求降低物业管理费标准,实际上是混淆了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约定,任意一个业主无权单独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物业服务质量提出异议,业主无权以此作为对抗原告诉讼主张的抗辩事由。理由是:
     

  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只是为某一个或几个业主单独提供服务,而是基于开发商的委托、全体业主的共同委托或代表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业主大会的委托,为整个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并不是通常的一对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
     

  其次,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须的费用,(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并非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如果允许任何一个业主任意以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存在瑕疵或对物业管理费使用存在疑问为由拒付或降低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则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物业管理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这必然导致全体业主(包括欠费的业主)的共同利益遭受损害。
     

  因此,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并使用、管理物业管理费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设计了一整套完整的监督机制,即业主将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权让给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大会行使(前期由开发商临时代管);同时,业主赋予物业管理公司使用和管理物业管理费以及各种维修基金检查和监督的权利、“予以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代表全体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起诉要求赔偿业主损失的权利。
     

  与此相对应的是,任何业主无权单独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对各项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异议,且无权以前述异议为抗辩理由对抗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代缴费用的义务,只“有权向业主委员会投诉或者向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反映”。

  只有在这种法定的机制下,才既能体现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又能保证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维护管理的顺利开展,最终确保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
     

  由此可见,业主个人无权对物业管理费提出异议,也不能以此作为任何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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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yyytttt在2006-6-10 21:58:00的发言:
哎呀。房子是我自己买的,我有国家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合法的!为什么还要听物业的,包晾台还要到他们指定的公司来做哪?据说包一个晾台物也能提300多,自己选的公司包还不行,有着300多咱们干点什么不好?

人可以以个体形式存在,却不可以以个体形式生活,共同生活的方式必然会涉及公共生活秩序的管理.在对于业主在小区居住的问题上,业主大多乐于淡及的是服务.而讳于谈管理,首先我们指出物业管理中的对人的管理是指对公共生活秩序的管理,是相对有别于个人私生活而言的.

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对小区内居住群体进行目标群体的细分.既要考虑不同的家居人口的状况、年龄构成,居住者的实际生活水平等要素,又要考虑不同的文化生活背景,宗教信仰的差异,以及现代生活所形成的价值取向和经济收入水平差异所形成的品位趋向,最终寻求调和不同群体内的共性和差异以确定公共生活空间的合理利用和运行保障, 相对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

所以说统一包凉台这个问题你还真的必须听物业的。不过我听说物业并没有指定厂家,只是指定了统一的外观式样。

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对小区内居住群体进行目标群体的细分.既要考虑不同的家居人口的状况、年龄构成,居住者的实际生活水平等要素,又要考虑不同的文化生活背景,宗教信仰的差异,以及现代生活所形成的价值取向和经济收入水平差异所形成的品位趋向,最终寻求调和不同群体内的共性和差异以确定公共生活空间的合理利用和运行保障, 相对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

所以说统一包凉台这个问题你还真的必须听物业的。不过我听说物业并没有指定厂家,只是指定了统一的外观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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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跟做报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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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楼上的同志你说的我有看法,虽然说物业费现在还没开始收,但是也不能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小区的业户什么样的都有就和社会一样有好有坏,但是不能不讲道理,你可能去开物业大会了,啊,什么都明白啊,我现在一直发蒙,人家别的小区收的物业费比我们的底,服务比我们的好,尤其是警卫非常正规.一个小区门卫都不正规,业户的安全如何保证!我们不是觉得物业费贵,只要服务跟的上,我觉得谁也不会计较那几个钱了!再说差也差不出几十块钱的事情!

人可以以个体形式存在,却不可以以个体形式生活,共同生活的方式必然会涉及公共生活秩序的管理.在对于业主在小区居住的问题上,业主大多乐于淡及的是服务.而讳于谈管理,首先我们指出物业管理中的对人的管理是指对公共生活秩序的管理,是相对有别于个人私生活而言的.

人可以以个体形式存在,也可以以个体形式生活,我是自己生活的,也没到别人家去生活,吃饭,睡觉等等,你说那?就象你请客1样,你还请和你没关系的人吗/?

公共生活秩序的管理是对的,但你管理的水平有多高?还有什么那。.....

不知道楼上同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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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楼上同志管人的水平有多高?你说的话就象当官的1样,还一套一套的.意见都有的,也就是取个60%吧,是有的人不放声,有的人喊,我就知道钢用在到刃上钱用在该用的地方,因为我的钱是自己辛苦挣来的,不是海水潮来得,

有点激动,多有得罪,我看见不讲理的就想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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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并不是通常的一对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

不太明白,你说的*整体业主*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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