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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版主李健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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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牟平新世界商住楼的业主,开发商是园城集团。现在我购买的商铺要与百联达商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商铺委托协议书,由甲方百联达负责对外租贷,向我(乙方)支付租金。在这次签订合同之前,己经发生过一次合同纠纷,上一次百联达出示的合同非常不合理,但部分业主不明白就理的签了,大多数人没签,经过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百联达多次协商,从昨天开始,二次签订合同,以前的合同做废。但是新合同仍然有不明白的地方,就是甲方百联达商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张晓静。这一点我们表示质疑,到底这个人是不是法人代表,是不是应该出具文件或复印件来公示一下,要不然我们怎么知道张晓静是否只是一个普通的员工?丙方担保人为牟平天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否有资格成为担保人?另外,上次合同中标注:乙方收益产生的税费自负,这一条在这次的合同中被划掉了,但没有标明税费该由谁来负,只写道:甲方每年必须向乙方支付固定收益,除此以外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税费这块儿很高,17%的税,这一点在合同里没有注明那么将来甲方再向我们收取税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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