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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公安局,奋战在一线的是一批优秀的干警,他们业务水平、业务能力都是一流的水平,特别是文化路派出所的干警尤为突出,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为辖区的治安稳定铸就了钢铁长城,他们用实际行动书写着与人民群众的鱼水亲情。他们干了半辈子连个副科都没提的上!!!我们老百姓就想问问,他们比行贿买官的那个地方差??是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还是人品???牟平区公安局是执法单位还是民营企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选拔,还是行贿送礼数额大小的选拔??为什么牟平区公安局的干部选拔竟成了“买官招投标”??文化路派出所兢兢业业工作的干警,为何连个行贿的犯罪嫌疑人的不如??老百姓不但要对工作在一线的干警致敬也要为一线的干警喊冤!!!依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烟刑二初字第16号证实被控告方于泳与2009年春节至2012年中秋节为自己干部人事调动行贿10万元!!!(见证据该判决书第12页17)依《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已经构成行贿罪依依《公安机关组织条例》第三十三条应予以开除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泳上述行贿事实是经过相关司法部门调查落实的结果,该调查结果具有法律效率!!!但是由于地方公安与纪委相关部门的包庇袒护至今没有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依《刑法》第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相关规定应依法追究牟平区公安局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莫让一线干警流汗再流泪,莫让公安干部选拔成为“买官卖官招投标”!!! 举报人:张志绪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山西头村 联系电话:132554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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