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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小偷就不是人了,就没有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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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2-25 1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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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ush1982 于 2018-2-25 12:54 编辑

看了那个帖子:《小偷的利益是第一位的,大家引以为鉴。》

其实很简单的事情,原告是个女的路过被告家板栗地,捡了或者偷了5个板栗,5个板栗值5毛钱不???这点其实都无所谓,其实跟这个案子没多大关系,被告家来个人,所谓的8年老兵,说她偷5个板栗或者说偷了5毛钱,人家不承认,说捡的,吵起来了,被告家老爷们上去推了人家老娘们一下,老娘们一屁股坐地下了,骨折了,让被告报警或者报救护车被告不干,叫来自己家一帮人,来的人吵了半天还打了人家这老娘们,2个多小时过去了,一看真起不来了,才报警和报120,最后一查真是骨折,因为5毛钱的事,警察不管,而且也管不了,人家老娘们就说是路过捡的5毛钱,你家非说是偷的,各说各话,没有第三方证据。但是骨折了是事实,法院根据过错推定,老娘们不是自残的,不是之前就有的伤,推定骨折就是被告家造成的,最后判决。




小偷也是人,也有保证人身安全健康的权利,先不管偷或者不偷,因为你们的原因骨折了,你们就得承担责任,至于偷不偷,那是划分责任的依据,小偷有过错,你们可以少承担责任,先不说有没有盗窃的行为,就算有,盗窃行为处理也是公安机关的事,被告因为推搡或者什么别的原因造成小偷骨折了,明显超过要求小偷停止侵害的必要范畴了,产生的后果被告自然要承担。


法院判决是民事判决,哪里有什么说负刑事责任的情况,那段打架斗殴的条文是省高院的司法解释,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现场都是被告家人,原告丈夫去的时候,原告已经坐地下了,再没有其他有效证据,原告因为摔倒骨折了,不是你家的责任还能是人家自残吗??这就是过错推定。没问题,就别拿什么8年老兵博同情了,换了是我,都是一个村了的,5个板栗算个毛啊,打发走了就得了呗

被告家最后只赔了7万就偷着乐去吧……

另外我想说的是,这点破逼事也能赔人家7万,我也真是服了。。。。5个板栗值几个钱??送给她不行吗??偷你家5个金元宝啊?都是乡里乡亲的,人家老娘们傍晚在你家地里刚要脱裤子你就去了,没说你要猥亵她就不错了,这点破事,最后赔了7万,至于吗??还混淆视听,说什么5个板栗就是偷,你这是什么狗屁逻辑,5个板栗肯定是捡的,真要去你家偷板栗,不拿个筐,也得拿个袋子吧,衣服兜里装5个板栗到你家就成偷了。大老爷们推人家女的,也真够好意思的了。。。
沙发
发表于 2018-2-25 13: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地人欺负外地人,涨爆心理。需要负责了,又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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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2-25 13:1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标题起错了,如果真是小偷,就是没有人权,保护犯罪分子的人权就是对遵纪守法公民的侵权。只不过五毛钱东西不算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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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8-2-25 13: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黑龙江
286998664w 发表于 2018-2-25 13:10
标题起错了,如果真是小偷,就是没有人权,保护犯罪分子的人权就是对遵纪守法公民的侵权。只不过五毛钱东西 ...

你不懂法,所有人都有人权,别说小偷了,杀人犯,贪污犯,任何人都有人权,尤其是最最基本的健康权。这个案件里被侵犯的就是健康权,地球上所有人都有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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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2-25 15: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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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2-25 15: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法制的进步,是每个人都可以用法律保障自己生而为人的权益,而不是靠自以为是的糊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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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2-25 16: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西
好 很高 非常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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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8-2-26 10: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rush1982 发表于 2018-2-25 13:15
你不懂法,所有人都有人权,别说小偷了,杀人犯,贪污犯,任何人都有人权,尤其是最最基本的健康权。这个 ...

那是你的理解。。。那是你理解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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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8-2-26 10: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rush1982 发表于 2018-2-25 13:15
你不懂法,所有人都有人权,别说小偷了,杀人犯,贪污犯,任何人都有人权,尤其是最最基本的健康权。这个 ...

你去真正的试试,就知道当你真正犯罪了还有没有人关心你的人权,在中国好人的人权都有的顾不过来,还真有人有那份闲心去关心罪犯的人权,有那心思省俩馒头救助下灾区孩子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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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2-26 13: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rush1982 发表于 2018-2-25 13:15
你不懂法,所有人都有人权,别说小偷了,杀人犯,贪污犯,任何人都有人权,尤其是最最基本的健康权。这个 ...

好像不对吧,剥夺政治权利就没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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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8-2-26 15: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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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2-26 15: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内蒙古
小偷也是人,享有普通公民的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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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2-26 15: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恩,你说的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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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27 11: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黑龙江
闪亮的二胖子 发表于 2018-2-26 13:10
好像不对吧,剥夺政治权利就没有了吧

你自己都说了,那叫剥夺政治权利,人权不会被剥夺的,除了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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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16: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8-2-25 15:01
垃圾多了就得清理掉,清理下垃圾被告了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人给这种超级垃圾出头,为什么路上有人倒了敢扶起 ...

说真的,没人打她,法医鉴定也是摔伤,我们吃亏是没有证据,第二次我小姨夫抓到现行,是拿手机拍照,劝人离开。第二天又看到人进去偷了。气的砍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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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8-2-27 16:2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肥刘刘 发表于 2018-2-26 15:38
那些农场本地户不经常出去光在地里刨食不懂啊
偷你几个板栗你去打人家,不是彪吗?
你叫她掏二百出来买 ...

我们没有打她,谢谢。她自己也承认,有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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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17: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兄弟,虽然我很感谢你给我解开心结,但是,你别闹了,看到你我就知道我们为什么输了官司。
我们说没推搡,只是抓住她打治保主任的电话,农村都是这么处理的。她满兜的板栗,我姨夫亲眼看到她在摘,这不算偷,她说她去撒尿你就信。
这次吃亏我们认了。
偷没偷她心里知道,她老公也知道。打没打我们知道。用讹来的钱是有报应的。

你看判决书,用打架斗殴来推断的结果,真的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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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21:2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你什么都可以捡?!人家种的是专门给你捡得?!都去捡人家不用卖了!这里得成本投入,人工费用你出一分了!老农辛辛苦苦一年,就等这点收成了!
想吃买去!有钱还有买不着的东西?!
真特妈的主洋贱!抓着你了说捡,抓不着你下次还去!这理由屡试不爽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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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21:2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8-2-25 15:01
垃圾多了就得清理掉,清理下垃圾被告了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人给这种超级垃圾出头,为什么路上有人倒了敢扶起 ...

这话在理,嘴馋还不想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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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8-2-27 22: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8-2-25 15:01
垃圾多了就得清理掉,清理下垃圾被告了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人给这种超级垃圾出头,为什么路上有人倒了敢扶起 ...


这个案例就是判给你这样的人看的,下次别给人家打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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