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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通知(下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学习消分”政策,《通知》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山东8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早就开始试行了! 快来看看有你的城市吗? 菏泽 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0年1月20日在“菏易行”平台开通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手机在线学习免除记分程序。还将开放“交通志愿者”站岗执勤消分等活动。通过学法消分和交通志愿者两种方式,最高一共可享受减免6分的福利! 济南 2019年12月1日,济南交警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10条便民举措”,其中就包括交通违法学习“积分抵扣”的措施: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济南市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及以下,非实习期,驾照状态正常),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手机在线学习、答题获得的积分,可用于抵扣本人名下济南号牌非营运车辆累积6分及以下的交通违法记分。 日照 2019年11月,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减免记分指导意见》,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减分学习”,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免记分11分。 滨州 2019年9月,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通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学习免除记分微信小程序。3分及以下的违法答5道题,全部答对合格,6分的违法答10道题,答对9题合格,合格后才能免除记分处理。 聊城 2019年8月,聊城交警推出“学法积分”系统,驾驶员可通过学习和考试获得积分,对应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罚款额为200元(含)以下的电子监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抵扣”处理。 潍坊 2019年5月,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答题积分活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本地驾驶人,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的,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未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做免记分处理。 淄博 2017年11月,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可处理应记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罚款额为200元(含)以下的电子监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烟台 2017年5月,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省首创制定了《烟台市机动车驾驶人网上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5月15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