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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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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3日06:48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鹏 东莞横沥镇的这个抢匪有些窝囊,半夜拦路想抢部手机,孰料对方太强,不但没得手,反而被打成二级轻伤。愤怒的抢匪来到了派出所,控诉被抢劫的人下手太狠。
  近日,被抢手机的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抢匪被打得满街乱跑
  今年2月20日凌晨,横沥镇的曾某在街上拦路抢劫。看到袁某手持一部手机走了过来,遂上前抢劫。不料,袁某不但丝毫没有惧怕,反而喊来不远处的两名同伴,欲教训下曾某。见势不妙,抢匪曾某撒腿就跑,袁某等三人紧追不舍。最终,曾某躲到了附近一户居民家中,心想袁某三人应该会罢手了。
  但袁某三人追出这么远的距离,哪肯轻易罢手。强行将曾某拖出,摁倒在地后,一顿拳打脚踢。发泄完心中的愤恨后,袁某三人离开。
  遍体鳞伤的曾某,心中也是充满无限委屈和愤怒。思考良久,次日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控诉袁某等三人下手太狠。
  袁某三人随后也到派出所自首,并赔偿了曾某七万元。
  打抢匪情有可原轻罚
  经过法医鉴定,曾某被打成了二级轻伤。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袁某三人提起公诉。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庭认为,曾某抢手机是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但袁某三人没有报警,而是殴打曾某发泄不满,致其轻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鉴于曾某过错在先,且已获得曾某谅解,可以对三名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袁某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袁某的两位朋友,免于刑事处罚。
  案件当庭宣判,袁某三人表示不上诉。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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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17: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小呆 于 2015-7-14 17:14 编辑
溺水的鱼77 发表于 2015-7-14 11:11
本来就是啊,影视剧里,一个作恶多端的坏人被一个好人杀了,那好人就得坐牢

嗯嗯,好人好报就是这样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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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7-14 15: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法律是保护谁的利益的?我真搞不明白了,洗洗睡吧,明天还要上工地扛沙子搬砖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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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7-14 13: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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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7-14 13: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抢劫的怎么判的?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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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7-14 11:5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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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5-7-14 11: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奇葩国家奇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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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7-14 11: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来就是啊,影视剧里,一个作恶多端的坏人被一个好人杀了,那好人就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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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22: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就喝了一点点 发表于 2015-7-13 21:38
抢劫要处理,打人也要处理,分开处理的。如果当时把那个抢劫打了,是正当防卫,但事后再打人就要被处理了

抢劫未遂,且数额少的,好像不用负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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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7-13 22: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对抢劫的打死一个少一个,中国法律真的很烂啊,还是该学学毛爷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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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7-13 21: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抢劫要处理,打人也要处理,分开处理的。如果当时把那个抢劫打了,是正当防卫,但事后再打人就要被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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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7-13 19:2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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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7-13 19: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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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8: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青格尔 发表于 2015-7-13 14:18
土鳖的法律就是奇葩!

就是,通篇稿子也没有说明白抢匪是无罪还是怎样,以后遇到抢劫,是不是要主动把钱交给他们?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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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7-13 15: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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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7-13 15: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2级伤残。。。。。。。这代价大点了,一年下来你累积得成N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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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7-13 14: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生活小帮手 发表于 2015-7-13 11:44
不算正当防卫了,应该叫防卫过当了,不过这个劫匪挺倒霉的

是劫匪倒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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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7-13 14:4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强帖留名,我在跟一群大叔玩游戏,我接近四十岁,他们都四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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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7-13 14:3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内蒙古
我操中国竟是奇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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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7-13 14: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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