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查看: 4764|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芝罘区又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我离着最低工资标准又近了一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4: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韩国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近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芝罘区最低工资标准由2014年执行的1500元调整到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014年执行的15元调整到16元,新标准自本月起实行。
    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非全日制就业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工)。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规定,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和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夏季防暑降温费等。
    对于没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涉案人数及金额的程度,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图配的真好


6
发表于 2015-3-12 19:1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scc 发表于 2015-3-12 15:59
只要技能工资不随便调动肯定是够了

还好,只涨不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3-12 15: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单车宜达 发表于 2015-3-12 14:58
这算够还是不够?看不懂。

只要技能工资不随便调动肯定是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3-12 15:5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做个坏人真难 发表于 2015-3-12 15:16
看总额,肯定是够了。现在很多企业不分那么细了,反正税收社保按收入,分得再复杂也只看一个数

哦哦,一直不太注意这些事,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3-12 15: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单车宜达 发表于 2015-3-12 14:58
这算够还是不够?看不懂。

看总额,肯定是够了。现在很多企业不分那么细了,反正税收社保按收入,分得再复杂也只看一个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5-3-12 14:5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这算够还是不够?看不懂。

IMG_20150312_145630.jpg (387.71 KB, 下载次数: 72)

IMG_20150312_14563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