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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在夹河桥设卡盘查时,查获一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当日22时许,一名男子驾车行至夹河桥治安检查点时,被巡警大队民警依法拦停进行检查。检查车辆过程中,民警在副驾驶座位下查获一把长约40厘米的大砍刀。
经查,该车驾驶员杨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当民警询问杨某携带这么长的砍刀作何用途时,杨某解释道:“最近迷上养生,晚上不吃饭,只吃水果,这把刀是为了方便切苹果才放在车上的。”砍刀,也用来切苹果?民警面对杨某的辩解,现场对其展开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民警的现场普法教育,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不再携带管制刀具。
经测量,杨某携带的砍刀长40厘米,已开刃,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随后,杨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开发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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