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6961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2-7-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即日起,烟台交警在全市常态化开展“十大交通陋习”整治曝光行动。
01开车途中使用手机
注意力不集中,放慢车速造成拥堵,对正常行车的车辆造成干扰,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50元罚款,记2分。
02机动车乱停乱放
车辆随意停放易造成交通拥堵,有时还会影响其他车辆的视线,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主次干道等禁止停车路段上随意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在设置有禁停标志或禁止停车标线的路段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属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或违反禁止标线,处200元罚款,记3分。
03前方车辆排队通行时,强行变道加塞
变道加塞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易造成车辆刮擦事故,甚至导致追逐竞驶、相互别车大打出手等“路怒”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罚款100元,记2分。
04车辆随意掉头
车辆随意调头,轻者造成碰擦事故,重者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禁止调头标志的路口禁止调头,未设禁止标志留有调头口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调头,在未留调头口的路口,应按照左转弯信号左转行驶,若左转是红灯时调头按照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处200元罚款记6分;在设置有禁止调头标志标线的路口,随意调头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200元罚款,记3分。
05夜间滥用远光灯
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车祸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司机常常会避闪不及,从而酿成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06不系安全带
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极大,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罚款50元、不记分。
07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
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由于缺少头盔的保护,头部往往会受到重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应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扣2分,乘坐摩托车未戴头盔的人应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08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轻者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严重的则使正常行驶的车辆反应不及,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09行人横穿马路、翻越中心隔离护栏
市区的行人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因行人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和过街天桥而造成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10车窗抛物
影响后方车辆驾驶员视线,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干扰。污染环境,加大了环卫工人劳动量,危害到环卫工人的生命健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此外,整治曝光行动期间,
市交警部门还将针对
电动车、二、三轮摩托车、
外卖配送车辆、
环卫作业车辆、行人等
“小目标”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整治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