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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烟台的孙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一名叫“小艺”的女子,与对方互加为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小艺”告诉孙某,自己是某直播平台的签约网络主播,她让孙某注册直播平台账号,邀请他进入自己直播间为其加油刷礼物。孙某在该直播平台开通打赏功能,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小艺”打赏付费5千余元。就这样,“小艺”与孙某感情迅速升温,确定了网恋关系。不久后,“小艺”告诉孙某,她已准备与直播平台解约,与孙某一起生活,但作为签约主播,必须完成10万元的打赏量才能解约,她要求孙某帮其完成打赏量,为使“女友”尽快与直播平台解约与自己共同生活,孙某通过直播平台陆续向“小艺”打赏支付10万元。待“小艺”满足平台的所谓解约条件后,即从孙某的所有网络联系方式中消失。
烟台网警提醒:网络毕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想要虚构一个身份非常容易,在没有弄清真实情况之前,请勿急着掏腰包,要提高防骗意识。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警方侦查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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