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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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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8-24 16:4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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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王思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3日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规定指出,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根据规定,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网络运营者征得同意时,应当同时提供拒绝选项,并明确告知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儿童个人信息存储的地点、期限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拒绝的后果;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方法等事项。

规定还提出,网络运营者落实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由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违反该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沙发
发表于 2019-8-24 19:4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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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8-24 22:5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感觉那些天天晒娃的,应该反思一下,。晒自己时知道找东西挡脸,晒娃就不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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