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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事] 莱山一95后酒后撞死人找人顶包 称心里害怕不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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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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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觉得自己会开车,喝酒都不当回事儿,这种人真的是够可恶的了。

以下为转载的新闻内容

近日,一起酒后交通肇事顶包案在莱山法院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小伙1997年出生,被他撞伤的大妈送医救治无效死亡。

   酒后开车撞上了人
    站在被告席上的陈某是黑龙江人,小学阶段来到烟台,入读莱山一所小学。初中毕业后读了中专,目前无业。

    陈某的父亲是普通工人,母亲无业。家境一般,21岁的独生子陈某却一直没有找一份正式工作。2016年,他考出了驾照,家里给他买了一辆面包车,指望他能赚点钱。然而车没开几年,他就惹了大祸。

    今年春节后的一天,陈某与父亲、邻居等4人在其出租房喝酒聊天。他们从下午开始喝,陈某不知不觉喝下了二两左右白酒、两瓶啤酒。

    19时左右,陈某驾车外出,知道酒驾违法,他明知故犯,心里只求侥幸不要遇到查车的警察。几分钟后,陈某驾车经长安路至金滩东路大庄村附近时,为了躲避前方车辆,开至路左侧行驶,撞上了一位步行的行人。经公安部门检测,陈某当时的车速每小时28公里左右。路人身受重伤,陈某驾驶的五菱车前窗蛛网状碎裂。

    害怕坐牢找人顶包
    事故发生后,陈某未报警,未打120救人,而是把电话打给了自己的朋友。

    知道自己酒驾撞人,他找朋友希望有人替自己顶包。第一个被找的朋友在电话中当即拒绝了他的要求,并一再劝他自首。第二个朋友自己也刚喝了酒,其妻子林某在“想帮帮朋友”的念头驱使下,答应替陈某顶包。

    林某抵达现场后,在陈某的指使下,将驾驶座位调到了自己合适的位置。3分钟后,陈某离开现场,去芳华园附近一家饭店坐下来。之后,他不断用电话与林某沟通消息。伤者被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诊断结果为双胸塌陷,创伤性休克,颅脑损伤,最终宣告不治。

    林某得知伤者死亡后,发短信告诉陈某,自己害怕,事态已经很严重,不想被牵连。陈某与林某数次通电话,希望林某能帮助他,第三次通电话时,在一旁处理事故的警察察觉出了问题,将电话接了过来。

    现场民警已然发觉事情不对劲,对林某这个肇事司机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又见她不断接电话,还总是避着警察,就把电话接了过来。电话里,民警要求陈某立刻自首。陈某最终打车从饭店直接赶到了医院。

    两个家庭因车祸破碎
    死者吴英(化名),今年70岁。吴英身体健康,常年在初家市场摆摊卖菜。每天傍晚,吴英从初家市场步行数里地,走回前往大庄村新楼区的家中。吴英与老伴感情很好,有3个儿子,均已人到中年,家庭和谐幸福。

    吴英去世后,本来身体很好的老伴突然垮了,一直在医院治疗。吴英死后一个半月,老伴将儿子们都支走,一个人寻了短见。

    开庭时,陈某的家人均未到场。陈某未请律师,只有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开庭5分钟后急匆匆到庭。

    死者的3个儿子作为原告悉数到场,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的50多万元赔偿。据悉,故事发生后,陈某家人一直未露面,也未就赔偿问题与吴英一家进行沟通。死者的三个儿子在法庭上始终较好地控制着情绪,在庭审结束后记者表示,短时间内失去本来身体健康的父母,心理上难以接受。

    陈某从头至尾认罪,多次表示:“我认罪,我错了,我给受害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保险公司法律顾问表示,投保人酒驾、找人顶包,依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双方均同意就民事赔偿部分接受庭外调解。目前,调解正在进行中。

    违法成本高,高压线莫触碰
    陈某表示,找人顶包是因为心里害怕,不想坐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于是,有些人酒驾、醉驾以后为了防止被判刑会找人顶包。然而酒驾顶包被发现,违法成本不低。

    首先,要确认酒驾是否达到醉驾标准。如果酒驾没达到醉驾标准,“顶包”被发现后,涉嫌包庇,会被拘留、罚款;肇事者也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拘留、罚款。如果肇事者构成醉驾,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顶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酒后驾驶找人顶包被查出来,顶包的那个人是以包庇罪论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包庇罪的人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酒驾肇事致人死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找人顶包,则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的高压线,不要随意触碰。(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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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9-25 11:5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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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9-25 11: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娘们缺心眼吧。。。撞死人了还去帮人顶包。。。。。脑子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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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9-25 12: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老大爷是个性情中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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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2: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嗯,总觉得自己不会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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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2: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qiekenao 发表于 2018-9-25 11:59
这娘们缺心眼吧。。。撞死人了还去帮人顶包。。。。。脑子坏了。。

真的是,别人都躲着,她往前冲。。。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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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2: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momentum 发表于 2018-9-25 12:04
这老大爷是个性情中人呐

老人都是老来伴。。唉,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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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8-9-25 12:2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喝酒开车,自己在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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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2: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论坛小管家 发表于 2018-9-25 12:23
喝酒开车,自己在作死…

是啊,不但自己作死,还要祸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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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9-25 12: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还是那句话,凭什么对酒驾行为如此宽松?正是因为人大立法的那些货 他们真的需要被酒驾撞死才知道酒驾的危害!否则,总是不发生在他们身上  他们永远都是轻描淡写!     像酒驾就应该以故意杀人来定罪,而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来定!司机就是故意放任这种行为才导致严重后果的,司机应该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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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3: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LTYTZX 发表于 2018-9-25 12:42
还是那句话,凭什么对酒驾行为如此宽松?正是因为人大立法的那些货 他们真的需要被酒驾撞死才知道酒驾的危 ...

法律怎么定我管不了,但是对于酒驾这种行为,同意你说的,危害真的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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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9-25 13: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用赔偿了

逝者家属也开车撞一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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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9-25 13: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其實我介意 发表于 2018-9-25 13:27
法律怎么定我管不了,但是对于酒驾这种行为,同意你说的,危害真的太大了

与法律的制定有直接关系。   制定成故意杀人你看看还有没有敢酒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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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8-9-25 13:5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子不教,父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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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8-9-25 14:0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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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8-9-25 17: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河南
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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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8-9-25 18:0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么说,老太太去世了,老头自杀了,这小伙害的是两条人命啊。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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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8-9-25 19:4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会酒驾,现在代驾那么多,就差那几十元钱么,这下毁了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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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8-9-25 22:0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吉林
酒后驾车就是无差别杀人,就该和故意杀人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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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8-9-25 22:2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人是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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