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4222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2-7-13
- 最后登录
- 1970-1-1
|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21-3-10 16: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案例三
车辆熄火油品疑质量 科学贮存使用有保证
案情简介
2020年日7月22日,莱阳市消费者投诉中心接到一起油品质量问题投诉举报案件,来话人反映,2020年6月21日,来话人在莱阳市204国道南五十米某加油站购买了200斤柴油,7月17日给车辆加油后行驶在路上的时候,车辆开始冒烟并熄火,来话人怀疑从加油站买回的柴油质量存在问题,使行车出现故障,并且又额外搭上维修费用3000元,给自己造成麻烦,随即去加油站退货,虽然加油站答应退货退款,并报销维修费用1000元,但远远没有达到来话人退货退款报销修车3000元的要求,遂提请莱阳市消费者投诉中心予以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莱阳市消费者投诉中心于2020年7月23日前去举报地现场检查,发现该加油站被投诉的柴油具有合法的进货发票和质检报告(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出具),报告显示为合格产品,至此排除了油品本身质量问题,通过对来话人在该加油站购买柴油及使用全过程的询问进一步了解到,来话人购买柴油使用塑料桶装回,且未马上使用放在外棚很久使柴油间接受到光照,导致在塑料中的塑化剂跟柴油产生化学反应,又受到光照产生挥发变质,油品质量下降明显,同时加油站出售柴油也未履行告知责任,明确警示说明,来话人在不知情状态下使用导致车辆出现故障受损,无法使用。
鉴于此种情况,投诉与被投诉双方二者均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我局对双方进行情况说明与调解,双方互相谅解,达成一致,同意由被诉方承担车辆维修费1500元,退货退款500元,共计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