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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漫无目的321 于 2018-3-7 08:31 编辑
3月底前,我市将推广使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5月底前,修订出台《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6月底前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机制,年内将适时出台商品房“限售”政策……昨天,我市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2018年,我市将深化住房制度、建筑领域改革,多项住房、建筑业领域新政密集推进。
月底前推广使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017年,政府相关方面已经运用政策手段调控房价。
比如说,市住建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联合4部门出台《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意见》,从土地供应、公积金首付比例、预售价格管控、市场监管、合同备案等多方面实施调控。
统计数字显示:2017年,烟台全年新房销售面积达到1252万平方米,首次突破1000万平方米大关;商品房去化周期15.3个月,同比缩短6.5个月,进入9-16个月的合理区间。其中芝罘区15.2个月、莱山区10.7个月、高新区9.2个月;今年1月份商品房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
昨天的会议上记者留意到,今年,市住建部门仍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
我市将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12条措施,实行市区房地产销售统一管理、统一实施,健全存量房网签管理制度。会上,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烟台将适时出台“限售”政策。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开展“去库存”“补库存”工作,确保房价不出现“大起大落”。
今年我市还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年”活动,综合运用巡查抽查、信用评价、行政处罚、当面约谈等措施,严厉打击扰乱市场行为。3月底前推广使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8月底前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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