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查看: 1622|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你知道岳云鹏的真名叫啥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5 15: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牡丹之歌》著作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网友关注点却偏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电影《煎饼侠》上映于2015年7月,这部电影的推广曲《五环之歌》因调侃北京城市道路状况而走红,在电影上映后广为流传。由乔羽作词,吕远、唐诃作曲的《牡丹之歌》则是一首具有较高知名度经典老歌,原唱为蒋大为。




2018年4月,众得公司经《牡丹之歌》词作品权利人授权,获得了《牡丹之歌》词作品的著作权财产权利,包括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复制权,授权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因认为《五环之歌》涉嫌侵犯《牡丹之歌》的改编权,众得公司将电影出品方及歌曲演唱者告了!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众得公司)与万达彩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公司)、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丽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金狐公司)、岳龙刚(艺名岳云鹏) ,关于音乐作品《五环之歌》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众得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牡丹之歌》是词、曲作者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归属词作者乔羽及曲作者吕远、唐诃共同享有。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应由合作作者共同行使,各个合作作者不能单独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该案中,乔羽授权乔方、乔方再授权众得公司的授权书均载明,乔羽将包括涉案音乐作品《牡丹之歌》(合作作品)著作权共有权之财产权利之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复制权以独占排他的方式不可撤销地授予被授权人。可见,众得公司作为被授权人,对于音乐作品《牡丹之歌》著作权属于合作作者共有,词作者乔羽仅为著作权共有人之一应属明知,故众得公司不享有音乐作品《牡丹之歌》改编权。

此外,《五环之歌》与《牡丹之歌》的歌词作品从立意到内容均不相同,《五环之歌》歌词构成了全新的作品。 因此,《五环之歌》没有利用《牡丹之歌》歌词的主题、独创性表达等基本内容,不构成对《牡丹之歌》歌词的改编,四被上诉人未侵犯《牡丹之歌》歌词的改编权。

综上,众得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据此,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网友热议:















     
沙发
发表于 2019-10-15 15:4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字太多了,我就想知道,到底让不让小岳岳唱了?不过也无所谓,唱的烂大街了才想起侵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9-10-15 16: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真名叫岳飞?还是叫岳妮马的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9-10-15 16: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岳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9-10-15 16: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岳不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9-10-16 04:5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岳龙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9-10-16 08: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不稀奇呀。云字科的学员而已,早前岳岳上电视节目就说过本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9-10-16 09: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来就不是他们真名,像烧饼(朱云峰)、张鹤伦都是艺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9-10-16 13: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我知道了他叫啥名,他给我发个200红包肿么地?     媒体一味地捧艺人的臭脚,真是无良到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