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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记者从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一名为加油站运输汽油的司机在加油站卸完汽油后,因贪小便宜,在道路边售卖油罐内残余的汽油,被民警发现。
据了解,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山后初家边防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油罐车正在道路上卸油,油罐车周边放了20多个铁皮桶,民警立刻上前盘问。
经询问,油罐车司机姓刘,是一名为加油站运输汽油的司机。在日常加油时,刘某发现每次卸完油后,油罐内或多或少总会遗留少量的汽油,无法放干净。于是, 他打起了残留汽油的主意。在加油站卸完汽油后,刘某将油罐车驶离加油站,直接在道路边进行售卖,将汽油从油罐内抽出。孙某贪图汽油便宜,双方以5元/升的 价格进行买卖。
买卖双方在未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在道路上直接把罐内的汽油装到铁桶里,一个个的铁桶,就像一颗颗不定时的**。双方对附近的工厂和来往的车辆、行 人置之不理,殊不知一旦操作不慎,就会引起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所幸被巡逻民警及时发现,立即制止了刘某售卖散装汽油的行为。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被开发区警方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醒:汽油、柴油、原油都被国家列为一级危险品,汽油在60摄氏度左右就会燃烧,任何个人都不得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广大市民要到取得经 营许可资质的加油站加油,发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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