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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8-10-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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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山东
省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活动自9月26日起至10月7日,在此期间,举报人可将在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上拍摄的交通违法、驾驶陋习照片及相关信息通过“e高速”APP“交通陋习抓拍”功能入口(9月25日开通)或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手拍”进行上传,举报信息被采用的,举报人可获得由“e高速”APP发放的10元至300元不等的信联加油卡奖励。获奖信息将通过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e高速服务号、信联加油公众号进行公布。奖励兑换时间为10月31日前,超时作废。
具体举报要求如下:
1、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手机号码和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2、拍摄违法地点必须在山东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采用照片上传方式。
3、照片需拍摄两张以上,确保时间、地点、行为准确,并能够清晰、完整地反映交通标志标线、护栏、机动车外观及号牌,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大型车辆驶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至少两张照片,必须能够反映车辆明显位置移动。
4、上传举报时间需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
5、举报人在拍摄交通违法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举报,如需拍照,可让车上其他乘客协助。
6、同一交通违法行为被多人拍照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具体举报哪些奖励范围可获得奖励呢?重点举报违法:
1、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调头;
2、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
3、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乘客;
4、大型车辆驶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
5、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匿名、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2、同一举报人用多个账号举报的;
3、举报人举报时存在违法行为的;
4、举报人是高速交警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
5、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己被高速交警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6、举报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违法事实等情况的;
7、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无法固定证据或查处的;
8、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交通管理部门监控系统采集的;
9、车辆发生故障、事故临时占用应息车道,或因交通堵塞、路面施工,交通管理部门指挥车辆在应急车道通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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