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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市技术服务学院,触犯法律,违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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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18:3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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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工人,孩子在烟台城市技术服务学院上学,五月十一号早操时间,由于两个同学碰撞摔倒了,老师送去医院。老师不让孩子通知家长,老师去医院不带钱。我对这件事情很不理解。(1)学生摔伤了为什么不让通知家长。(2)去医院不带钱怎么看病,难道现在的医院不交钱就给看病吗?为以上两个问题我询问了有关老师,但是老师的解析是学生没有事情不用通知家长,我想问现在的老师都是医生吗,老师根据什么知道有没有事情。去医院不带钱,老师说没钱,我想问老师没钱,又不让学生通知家长,去医院干什么?就因为我对此事不满意,说老师不负责任,今天早上学校做出开除学生的决定。朋友们评论一下,在我们现在的法制社会,校长的权利比法律大吗?他们开除学生,有什么根据,难道说学生发生事故,家长不能询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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