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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烟台市政府决定,2月1日起,在市区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我市公安部门也同时向市民公布举报电话:110、6297099。 过年能不能放鞭炮,一直为公众关注。公众观点存在交锋:有人认为,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该放;有人则认为燃放鞭炮污染环境,该禁放。“放”与“不放”既是观念对撞,又体现出城市的管理智慧。我市“限放令”一出,兼顾了以上观点,更合乎烟台具体情况———既没有完全禁,也不会“不管”。其实,无论“禁”还是“限”都要靠市民自觉。 当前,公众越来越有这样一个共识———过年过节讲传统文化,更要讲文明。我市限放烟花爆竹,既是环保、健康和安全需要,更体现了传统与现代、文化与文明的价值评判。在烟台本地一家网络媒体制作的关于“今年过年你是否支持不放鞭炮”的调查中,600多人的调查样本,其中有488人选择“支持”,占到了总数的84%;77人选择“反对”,只占总数的13%;另有14人选择“无所谓”。可见,越来越多的市民更注重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内涵,84%的人选择“不放鞭炮”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一言蔽之,市民自觉不放鞭,更难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