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5-11-21 09:59 条文名是啥? |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5-11-21 10:25 你这是啥,没搜到。我搜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没看到这一条 |
| 越看越气人,这是恶心 |
| 限速50开70不处罚不是常识吗? |
| 支持申诉,看交警回复那恶心的态度就气人 |
| 支持 |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5-11-21 11:27 查询山东省政策文件裤《山东省道路测速取证工作规范(试行)》已经失效;公安部交管局的规定有效,《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455号)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1 10:46 山东省这个规范前后版本,二十四条的依据文件也发生了改变,新版本回归到了公安部的指导意见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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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接力 发表于 2025-11-21 09:49 若有违规,我也支持依法依规处罚,但反对违规加码处罚 |
栖霞王氏 发表于 2025-11-21 09:39 有不超过 60描述的那个征求意见,当初写的有效期是20年10月31日,后来又新出一个征求意见,有效期改为20年11月30日,取消了有关60的描述,而且附则里说了对不一致的处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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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王氏 发表于 2025-11-21 09:39 那个是山东省的,而且明确20年10月31号到期,没有新的解释,就是过期文件,公安部这个是查处超速的指导意见,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没有新的解释,现在仍适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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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只以为不超60不处罚,原来限速低于60不超50%只是警告呀。 支持申诉,估计那帮人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 为了更多人的家庭,该罚。 |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0 23:05 你这个靠谱,那个鸟人断章取义,把不超过60的条文吃了 |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0 23:08 你咋知道违规? |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0 17:32 而且你的速度不能超过60,我没看过原文,是听说的,限速低于六十的行驶速度不超过60不处罚 |
| 呵呵 想罚你 怎么都有理由 呵呵 别计较 没用的 |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0 23:08 烟台交警喜欢干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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