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看到还是举报吧,别猎奇!

查看数: 1986 | 评论数: 7 | 收藏 1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0-4-6 11:46

正文摘要:

一旦发现违法加工经营河豚的情况, 请立即拨打12345投诉举报,或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烟台市场监管

回复

不惑向天命|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4-6 18:00
甬港之间 发表于 2020-4-6 15:57
酒驾327含量的没下文了

查他的警察不是他同学吗?这就好理解了
zfxng|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4-6 16:00
甬港之间 发表于 2020-4-6 15:57
酒驾327含量的没下文了

我不关心酒驾那个,我只看到图中消防栓竟然没水。
甬港之间| 来自浙江 发表于 2020-4-6 15:57
酒驾327含量的没下文了

Hheli| 来自上海 发表于 2020-4-6 15:25
拿锥子戳一下啥感觉
客观看世界|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4-6 12:33
没看到这个文件全文,不知道具体怎么说的,但现在有批准养殖的,有养殖的就说明是合法的,河豚养殖的目的就是为了吃,需要明确告知大家什么样的能吃、什么样的不能吃。2016年,原农业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但并非任何餐饮企业都能养殖、加工或售卖河豚,并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重点:市场上不能售卖河豚活鱼、不能卖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只能售卖经过有资质企业加工的河豚产品,如果要吃也必须选择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加工好的河豚产品。总之市场上不允许卖活体河豚,见到活的就肯定是违法售卖,见到加工过的产品,也要睁大眼看看是不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不知道烟台有没有经批准的、有资质加工河豚鱼的餐饮企业。
酸奶机|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4-6 12:12

小花匠|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4-6 11: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