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

查看数: 4552 | 评论数: 3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0-1-16 14:20

正文摘要: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 ...

回复

张佳圆|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2-15 06:49
刘晓洲犯不作为的致人死亡罪,黄卫卫不作为致人死亡罪的教唆犯,玩忽职守。
张佳圆|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1-16 17:17
黄渤之滨 发表于 2020-1-16 17:02
你这是在普法宣传吗?

这个贴子本不想发了,可是有位XX书生的总是在纠结,弄的我只好再次请教专业人士,唯恐哪里没涉及到,到时候告错了方向,又要让那位书生朋友操心了。
黄渤之滨|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0-1-16 17:02
你这是在普法宣传吗?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