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贴子又放出来了,小编你这是闹哪出?想激化社会矛盾吗? |
物业就是正副推出来的,接替街道居委会的工作。必须大力支持 |
现在物业已经成了管理单位不是服务单位了![]() |
这矛盾已经有点无解了,涨物业费,需要业主大会同意,需要住建局备案,但明摆着业主们基本不会同意,但不涨物业费,成本上涨人工上涨各种通胀,物业入不敷出又无法解决,后期很可能出台规定,允许物业费随着时间推移合理上涨,比如每10年,上浮20%,但不能高过政府当年的同服务级别小区的定价,可以解决一些老小区因为时间早物业费定的较低,后期无法跟随成本上涨带来的入不敷出问题,避免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加剧,业主期望自己的收入增长,但却不希望物业的收入增长,也不是很合理,相信很多业主也是明事理的,只是需要一个涨价的支持,不希望物业自己说涨就涨了。 |
brshdlv 发表于 2019-7-12 13:49 开发区的碧海云天小区没电梯1元,有电梯1.3元物业费。物业也有利润的 |
不让进小区,这是要把业主的房子进行转卖吗 |
烟台开发区启迪慧苑也一样,长期被黑物业盘踞 |
本帖最后由 橘子酷酷 于 2019-7-16 09:17 编辑 饕餮盛宴 发表于 2019-7-13 08:14 我没骂你 别来找骂 谢谢 你又是谁养的狗? |
顶一下 |
不买车位当然不让开车进去![]() |
水瓶座的忧伤 发表于 2019-7-12 10:29 没那么简单 物业阻拦 手续繁冗 |
sdytjyq 发表于 2019-7-12 09:25 地上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
飞天W 发表于 2019-7-12 15:48 讲不通道理才有此帖的实际行动,你会不会又说胳膊拗不过大腿之类的话, ![]() |
夙沙 发表于 2019-7-12 16:50 好好转转脑子吧,先弄清什么叫业主公摊建筑成本吧?在弄清什么叫建筑规划吧?这些都在购房成本了里的?合同我不仅看过跟你说的不符?成本转嫁你不了解吧?公共维修基金是用在哪?不用扯皮比聪明比流氓,这些废话人人都会说,做不做凭个人,好好补补常识吧《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哈喽烟台 发表于 2019-7-12 21:31 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在没有公示,没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涨价物业费,而且物业服务资质标准也达不到2元的标准!我们投诉了,政府部分也表示物业涨价物业费,必须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物业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我们业主去物业按1.5元标准缴纳,人家也不收!物业还耍手段,过节发点小礼品,比如一升的花生油啊,让业主去领取,有的业主去领被告知必须先缴纳物业费,按2元收取! ![]() |
不行就集体假卖房,先造成影响再说,让媒体舆论都关注了再说。物业费,停车问题在全国都是老生长谈的问题,不出大问题没有重视的!小区集体卖房在全国都可能会造成影响,记者采访不要跟他其他的就说在小区过不下去了,让他们去拜访物业吧 |
物业具体不知道什么情况,但是满烟台都是吐槽物业的是不是该管一管了,就说明肯定是有问题 是不是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了 |
狗头金 发表于 2019-7-12 14:11 看了这么多你就是个不熟的,物业是不交物业费不让车进小区,又不是不交停车费 |
sdytjyq 发表于 2019-7-12 09:25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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