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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 您的帖子已经被我们记录。根据我们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证条例》,由于您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所以已经被列入网络通缉人员名单,您的IP已经被我们锁定。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网络技术相关人员对您的资料搜集工作以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制订工作。在这里,希望楼主可以主动前往当地执法机关投案自首以便求得宽大处理——中央信息办 **工信部 |
醉驾应该严惩,不但是对别人生命的漠视,还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
敢和交警包括其他警察较劲的,除非你后台够硬,不然有得你受。 |
这个法律啊 真没法说 这样的就应该终身禁驾 判刑20年 |
图文不配啊!图里是上海的事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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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报道了:驾驶员徐某已被刑事拘留,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5000元罚金,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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