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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芝罘区民政局获悉,2018年高龄补贴政策已经公布,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即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芝罘区将为其发放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请于4月1日起提交申请。
今年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按年龄区间实行分档发放,1929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按照80~89周岁上报,每人每年发放200元;1919年1月1日~192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按照90~99周岁上报,每人每年发放300元;191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按照百岁上报,每人每月发放400元。
凡本年度符合上报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于4月1日~7月31日凭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区)提出申请,填写《芝罘区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统计表》,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去世的老年人,凭相关证明(火化证或死亡注销证明)按规定享受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发放依申请为准,于重阳节期间由各社区(居民区)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老人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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