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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民张女士2013年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款品牌冰箱,价格五千多元,最近出现了冷冻室不制冷的问题,于女士立即向售后服务中心打了电话。售后告知张女士由于该冰箱已经停产,厂家需要和其他县市区售后中心联系申请配件,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让张女士耐心等待。
一个月后售后服务通知张女士,这款冰箱已经停产,没有配件无法维修。使用才三年的冰箱因无配件,成了废品,张女士觉得无法接受。在与售后多次交涉无果后,张女士到蓬莱市消投中心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投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经调查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售后服务人员解释称,他们在第一时间联系厂家给消费者解决此事,厂家给出的意见是消费者支付800元,厂家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其他型号的新冰箱,但消费者不同意。
五年零配件保障成一纸空文
消投中心工作人员说《部分商品三包责任规定》第七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因此,冰箱的生产厂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消投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张女士支付600元,更换了一台其他型号的冰箱。
工作人员称,由于目前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很快,每年上市的新产品型号有数百种,除了少数热卖机型外,一旦某款机型停产,其备用零件也会相应停产,很多型号的电子产品都会碰到难以维修的问题。虽然按国家规定,经营者应当负责对消费者约定的包修、包换、包退,但如果遇到生产企业倒闭或转产,即便经销商有足够的维修能力,也无法从已退市的厂家那里获取相应的零配件,那三包期内商品的维修服务自然也就变成了一场空。
真不敢想象以后买家电得成啥样,岂不是每次都要掏钱再换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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