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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论坛的两位兄弟,让我学会放下,楼主,你也该放下了。
家里姨夫果园进小偷,被抓现行,小偷跑的时候被草绊倒了。说是被我们打的。
以前论坛也有说我们过分,偷点板栗把人打成这样。我只想说,派出所处警了,笔录里写得很清楚,没有殴打,对方只是说自己是被推倒的,而我方说是她转身跑被草绊倒的。没有打人。
对方是个40多岁的老娘们,骨质疏松,胸椎有压缩性骨折,十级伤残,中间还找人开了一个假的居住证明,证明自己在事发前一年就在烟台居住,(跟开证明的人说是申请XX补贴,结果转头就去打官司)这样按烟台的收入计算的伤残补贴(她是河南农村的,比烟台收入低),又加上医药费等等,共计13万还是15万来着,法院判:虽然没有证据发生了什么,但是按山东高院的规定,两方发生互殴,一方受伤,排除伪伤和诈伤,可以推断有斗殴行为发生;又因为这是在果园里发生的纠纷,受伤的人有错在先,所以酌情由我姨夫承担50%赔偿责任。
当时我也很不服,在网上发帖,发微博,跟楼主一般无二。
后来,论坛里两位兄弟说过几句话,我最后就放下了。也劝过姨夫和表妹,表妹说,就当自己两年没干活呗。
姨夫是退伍军人,有张卡被冻结了,每月从里面扣钱给小偷。法院也明白咋回事,从来没有去家里强制执行。
几年过去了,大家也慢慢不去想这事了,去年姨夫家里拆迁,今年表妹还产下龙凤胎,日子过的一天比一天好。
一句话,发生了不公平的事情,看你如何去对待它,是把它当成一辈子的包袱,压得自己喘不过气,还是一个踩在脚下的垫脚石,让自己越爬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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