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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9月26日白石路派出所民警出警伤人案。督察和局领导隐瞒民警伤人致残,下令治安以女朋友打110(无内容)受案定罪“非法侵入住宅”,人残废了9个月后近十名警察到家强行抓人补拘留 留下案底
案件焦点:1、报警:伤者相识10年女朋友父亲病重要离开烟台情绪不稳,她提供酒菜留他在家喝酒聊天到凌晨1点多,伤者对女朋友说“你到卧室休息,我抽根烟喝口水就走”他在客厅守护,不知女朋友在卧室打110“他喝醉了他走不了”,所以民警到达是伤者开的门,叫女朋友从卧室出来,民警醉酒状态他下意识问“喝酒了”(录像剪掉开头)。
证据:《公安案卷》女朋友笔录(2018年7月5日):“父亲病重我要离开烟台。是恋爱关系。伤者非得说等我睡了他再走(第3页倒数5行)”
2、民警出警:(半个小时到达规定城区5分钟):女朋友告知民警“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是朋友”,全程14分钟辅警和女朋友争执,伤者5次说“我跟民警走”,伤者怕出事跟民警说“辅警喝酒了”民警不理,无奈伤者说打110遭威胁,没带身份证要求到派出所落实身份,刚出门民警趁天黑动手(录像删改剩不到半秒镜头),他吓的不记得有此后。录像显示:伤者说“别动我,我自己走”退回屋说“我不跟你们走,我自己走行不行?”是协商,没有态度不好,民警迫不及待动手镜头模糊”(删改)。
证据:《公安案卷》民警笔录(2018年3月12日)“我当时打开报警人家的房门,之后我拽着伤者胳膊往外走,伤者让我别拽他,他自己能走”(第4页1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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