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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区法院宣判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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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0-29 1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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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烟台开发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伪造证据罪,数罪并罚对王某明、周某丽等6名被告人判处十一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起,被告人王某明、周某丽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们财产的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先后诱使被害人签订“借款”等协议,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券、隐瞒还款事实、毁匿还款证据、强立债权债务,并通过暴力、威胁、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强索“债权”,攫取非法利益。二人陆续招揽被告人于某龙、唐某山、王某伟、贺某仁等社会闲散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放贷、催款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
为获取非法利益,王某明、周某丽伙同其他组织成员通过拒接电话、抬高利息、非法拘禁、迫使被害人签订虚假“借贷”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利用虚假购房合同获取法院胜诉判决等方式故意垒高其借贷资金,实施套路贷诈骗。自2015年底至2018年下半年,该犯罪集团成员利用上述手段实际敲诈勒索被害人17万余元,敲诈勒索未遂60万余元。(齐鲁壹点)

     
沙发
发表于 2020-10-29 1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民间借贷就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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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0-29 15:5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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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10-29 16:5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打保护伞,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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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10-29 17:3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历史在不断重演,感觉社会根本没进步,只是换了新演员翻拍的老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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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10-29 18: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hairman 发表于 2020-10-29 16:50
不打保护伞,毫无意义

治标不治本     忽悠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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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10-30 04:0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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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31 18:0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教育都从娃娃抓起!这些事应该从银行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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