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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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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1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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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的现象,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一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对方一份自由。这种改变就需要第一次起诉不能撤诉,只要等法院判决一次。
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是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谈男女朋友期间也要讲究诚信,否则,夫妻没得做还需要赔偿。
离婚负债多,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额花费直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大额债权债权人需要背负更大的举证责任,所以,大额借款最好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离婚案件中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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