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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事] 芝罘区住建局,你们的答复如何让百姓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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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6:5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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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6: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住建局不作为 发表于 2020-1-19 16:47
那你听一下最后三段录音,是一段录音剪成3段的,芝罘区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一直在强调物业不负责维修家 ...

你还是没转过来这个弯。
1.如果是物业职责内的,住建局可以介入。
2.如果不是物业职责内的,但是由于物业的原因损坏,那就属于双方的纠纷了,这个就不在他们管辖的范围内,要去法院起诉。
3.你现在遇到的事就是第二条,就算你有证据是物业损坏,那也是由法院裁定,而不是由住建局裁定,人家没必要看你的证据,这也不是他们该管的。所以他强调物业不负责维修家里没问题。如果你还没明白过来,那你也别回我了,都说到这个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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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9 17: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mpd3 发表于 2020-1-19 16:55
有事可以找政府,但不能完全指望政府,这种情况政府没法逼着物业掏钱的,也没有权利让物业掏钱,所以只能 ...

我没逼着政府让物业掏钱,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调查了半天物业说没开阀门就是没开了?为什么不来问问我的证据呢?没调查清楚就让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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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7:3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大天朝通病,很多部门没有处罚权,最终只有通过法院解决,千头八百的,最后拖的不了了之,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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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7:4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通病,一有问题就踢皮球,有理都没地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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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7: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说到底就是物业的事  没有物业的话  供暖公司早就利利索索的赔偿了
我十多年以前  住的地方就是没有物业的老小区  供暖的时候  漏水 把楼下淹了  500来看了一下  问有没有改动暖气 我说没有 全都是原来位置  然后很快就把赔偿给了楼下
所以   物业才是最那个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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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9 17:5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csf1126 发表于 2020-1-19 17:37
大天朝通病,很多部门没有处罚权,最终只有通过法院解决,千头八百的,最后拖的不了了之,自己买单

是谁的责任就是谁得责任,这个不能弄混了!
走不了司法程序,大不了不交物业费呗
肯定不能自己承担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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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9 17:5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lllkk 发表于 2020-1-19 17:40
通病,一有问题就踢皮球,有理都没地方说

老百姓太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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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0-1-19 19: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别的不说,就烟台这些行政机关的态度啊,呵呵呵了,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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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0-1-19 19:3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什么小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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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0-1-19 19:5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住建局不作为 发表于 2020-1-19 15:39
唉。。。好的开发商啊

小区有事求我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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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9 20:0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天外来客, 发表于 2020-1-19 19:28
别的不说,就烟台这些行政机关的态度啊,呵呵呵了,太正常了

看样子大家都是一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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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21:0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住建局不作为 发表于 2020-1-19 15:12
1.19日再次致电芝罘区住建局物管科:
得到工作人员回复!
大家看视频即可,真的是太气人了!

建议楼主找电视台记者曝光,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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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9 21:4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如一以 发表于 2020-1-19 21:06
建议楼主找电视台记者曝光,管用

这也在计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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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20-1-19 22:0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最好是双方协商,各让一步,吃点亏把事情解决了。打官司是最后一步了,就算赢了,还有个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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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ゆめ 该用户已被删除
76
发表于 2020-1-20 00:4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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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0 06:0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大只大只 发表于 2020-1-19 22:03
最好是双方协商,各让一步,吃点亏把事情解决了。打官司是最后一步了,就算赢了,还有个执行问题

所以说,没有人愿意走司法程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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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20-1-20 07:4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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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20-1-20 07:4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还能是作为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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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20-1-20 14: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住建局也就能做到这了,可能态度有些不好,但住建局答复的没毛病,住建局顶多就是个调节。还是找物业,可以把损失计算在物业费里,实在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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